國務院: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免徵企業所得税

北京商報訊(記者 石飛月)8月4日,國務院日前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條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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