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城市中的人與狗:你的寵物或是他人的“魔鬼”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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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寵物或是他人的“魔鬼”

  漫談現代城市生活中人與狗

  圖為遼寧大連某美食廣場,有人將奶茶倒進公共餐具,讓寵物狗舔食碗裏的奶茶。(資料圖片)

  帶着狗的狗主人進入社會公共空間,也要學會遵守公序良俗、社會公德,學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式的換位思考

  □ 任嶽鵬

  前不久,一則“用公共餐具給狗餵食”新聞,引發了民眾關注。事發遼寧大連某美食廣場,有人將奶茶倒進公共餐具,讓寵物狗舔食碗裏的奶茶。許多人質疑:被狗舔過的餐具,別人以後還用不用了?

  由此而來的一個問題是:現代城市生活中人與狗應該如何相處?在筆者看來,這值得深思。

  “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此判斷應是人類和動物長期相處的經驗總結。農業社會時代,狗的主要功能在於其實用性的“勞動”價值,如看門、牧羊甚至運輸等,其扮演的是“家畜”和“寵物”雙重角色。在隨着機器化大生產而出現的現代城市生活中,狗的主要功能逐漸由“勞動”向陪伴轉變,其角色定位為單純的“寵物”。

  狗之所以成為城市人的“寵兒”,是和現代人的生活需求密切相關的。如果用一個字來概括現代社會的特點,那就是“變”。新科技、新產品、新事物不斷湧現,物質極大豐富,生活極為便利,個體人在變得越來越獨立、自由的同時,也越來越容易孤獨、寂寞。

  如果説現代社會最稀缺的是什麼,或者説金錢最難買到的是什麼,那可能就是情感——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真摯的、穩定的、長期的情感。而寵物特別是狗,因其忠誠、專一、信任、靈性的品質,便成為城市人情感慰藉的重要選項。有這樣的説法:在主人的一生裏,狗也許只是其“好朋友”之一;而在狗的一生裏,主人就是它的唯一和一切。無論主人身患重病,還是窮困潦倒,抑或是遭遇災難,狗都會對主人不離不棄,忠厚篤愛。“兒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就是這種情感最通俗的表達。而一部《忠犬八公的故事》,不知使多少人流淚動容,也不知激起了多少人對養狗的美好憧憬。

  實際情況是,在現代城市生活中,狗已經被看作是狗主人的家庭成員之一,身份是“兒子”或“女兒”。有的人可因愛犬而終生不育。愛犬死後,有的人會選擇“厚葬”,為它購置墓碑墓地,甚至將其葬在自家墓旁。而如果主人先於愛犬而死,有的人甚至會把自己的財產遺贈給愛犬。

  正因為狗被看作是“上帝派到人間的天使”,化身為一種“類人”存在,自然地,虐狗、殺狗、吃狗肉在現代社會中就越來越成為一件“大逆不道”的事,無家可歸的流浪狗也就成為人們關愛救助的對象。民間因“狗肉節”上演的紛爭與衝突,就很好地説明了這一點。在愛狗人士的抗議行動下,雖然經營狗肉的餐館和愛吃狗肉的食客並不會就此罷手、罷口,但其行為在社會公眾的道德評價裏已經不再佔優,“殺狗取肉”已經失去了道義上的支持和認可。

  然而,嚴格地講,狗作為“天使”是就其與主人的關係而講的,而就狗與其主人之外的人來講,卻完全可能是“魔鬼”。這就是指養狗所帶來的諸多社會問題。在人羣高度密集的城市中,養狗具有明顯的負外部性,如噪音擾鄰、狗屎遍地、咬人致傷致死、狂犬病等。這些負外部性不可能完全通過狗主人和其他民眾的私下交易而解決,或者説其交易成本太高,因而需要政府制定明確的規則,進行合理有效的規制。

  當然,某種情況下,狗的行為也具有正外部性,如協助安檢、巡邏、救災等,這種正外部性自然也是需要政府為其埋單、補貼的。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導盲犬。經過專業訓練的導盲犬,不僅可以幫助盲人行走活動,對其他人也不會構成傷害,甚至可以説有利。因為它減免了其他人關照盲人的負擔,降低了盲人進行社會活動所帶來的社會成本。由於導盲犬具有明顯的正外部性,所以允許導盲犬進入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設施和場所越來越被視為一種有益的文明之舉。可喜的是,北京等大城市已經出台了相應規定。

  也就是説,一個城市的犬隻管理規定,不僅應該考慮到狗所帶來的負外部性,也應該考慮到狗的正外部性。當然,重點還是狗的負外部性。如何通過犬隻管理規定來消除狗的負外部性,不是本文立意所在。不過,筆者可以舉一個頗具啓發意義的例子。有資料顯示,為協調狗、主人和鄰里之間的關係,美國《妨礙公共利益法》(睦鄰法)規定,狗的主人要遵循“三吠”原則。所謂“三吠”原則,就是指在居民社區中養犬時,鄰居一般對第一聲和第二聲狗吠是可以忍耐的,但狗叫過“第三聲”後,鄰居的忍耐力就要耗盡,因此主人一定要想辦法不要讓狗叫出第四聲。如果狗的主人不能控制連續的狗吠,就要受到相應制裁。

  在上例中,如果説法律規定是一種他律,那麼狗主人努力不讓狗發出第四聲則是一種自律;而這種自律正是他律所要追求的目的。他律規定的是基礎、綱要,總會有空白、漏洞;自律應對的則是無限多變豐富的外部世界,可以是一張能夠自我調節和完善的無縫之網。現代城市生活中人與狗和諧相處,最終依靠的就是狗主人的自律,也即責任心。

  具體來説,這種責任心,又可以區分為兩個方面:一是狗主人對狗的責任心;二是狗主人對社會的責任心。首先,養狗的前提是愛狗,而愛則意味着責任。現代城市中養狗,要讓狗成為一條快樂的、健康的、幸福的狗,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金錢等成本,這都是需要在決定養狗之前想清楚的。如果自己沒有能力養狗而去養狗,其後果不僅可能是狗本身的不幸,還可能產生上面所説的負外部性,從而可能使狗主人官司纏身、麻煩不斷。當然,養狗所產生的負外部性主要關涉的是狗主人之外的他人利益的減損,因而減少、避免這種負外部性,就是狗主人社會責任心所在。可以説,養狗是狗的社會化和狗主人的社會化的雙重過程。狗主人必須訓練狗如何與人相處,如何不傷害他人,如何減少對環境、鄰居的不良影響。同時,帶着狗的狗主人進入社會公共空間,也要學會遵守公序良俗、社會公德,學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式的換位思考。回到本文開頭,“用公共餐具給狗餵食”新聞中的狗主人,正是沒有意識到其行為已經觸犯了社會公德,其欠缺的是社會責任心。

  責任編輯: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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