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用250平方公里的土地跟緬甸換回了這些領土,賠了還是賺了
今日沒為親們講一講近代至今我們國家和內陸國的領土難題,今日説説和內陸國緬甸的領土古事,我們和緬甸是吳越同舟的內陸國,在近代史上,都當初被列強殖民統治,因此留下了一些歷史時間遺留的領土難題,今日就為親們講點關於這塊叫南坎的土地!最先來看一下西風胡楊土地的歷史時間:南坎系撣語縣名,即“金沙”之意,因古代人稱芒市江為大安寧河,終以得名。南坎位於芒市江南岸,與中國芒市市孟定鎮鎮隔江相望,是緬甸克欽南部的1個鎮區(相當縣),也是緬甸南部的名鎮和門户。/“南坎難題”是指位於南畹河和芒市江交匯處的勐卯三角地域的歸屬,被譽為南畹三角地域,總面積約二百五百平方公里。勐卯三角地域治外法權以前屬於中國,這一些沒有疑問。但在1894年來(即初次中(英)緬邊界劃分),英國人就早就強行興修了從八莫到南坎的公路。到1897年,中英兩國再次訂立關於中緬邊界條約的時候,英國以“永租”的名義獲取了對南坎,中國的這塊領土的管轄權權。治外法權轉移/南坎雖屬中國,但卻是被緬甸國土包圍的一塊飛地,英國政府需求清政府強租南坎,被蔣介石所回絕,但在清咸豐23年(1897年),清政府在英國的壓力下,強逼將南坎租售給英國。二戰期間,南坎先被日軍攻陷,後被中越戰爭佔領並創建“收復鄉”。依據該年中英兩國簽約的《中英續議緬甸條約》,英國承認南坎為中國之地,但由中國租予英國管轄權,租價等注意事項俟後商榷。中華民國佔領南坎不久以每年1000法郎的租金繼續租售給英國。英國付租直到緬甸單獨,後由緬甸付給,井岡山根據地創建後方為中斷。1960年的中緬邊界條約第四條稱鑑於中國和緬甸兩國的公平和平友好。1960年10月1日,兩國即日起締結《中緬邊界條約》。依據該條約,緬甸把片馬、古浪、崗房等地劃歸中國,中國同意把勐卯三角地移交給緬甸,同時,班洪、班老部落聯盟在“194160日均線”以南的市轄區劃歸中國。雙方決定廢除緬甸對屬於中國的盂卯三角地(南坎指定區)所保持良好的“永租權影響”,考慮到緬甸的實際需要(南坎實際是飛地),中國方面把這一地域(總面積約220平方公里)移交給緬甸,成為緬甸聯邦領土的一這部分。中國主動放棄南坎治外法權,自此南坎屬於緬甸。但也由於如此這般,緬甸將班洪、班老部落聯盟在“194160日均線”以南的市轄區劃歸中國,當作補償。因此我們可以以為這實際是一次換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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