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 趙友平】已解散“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早前申請註冊為有限公司被拒,前秘書長黃之鋒此前以公司董事身份就此提出司法複核。法官今天(8日)在庭上透露,黃之鋒已要求撤回此司法複核申請,法官批准其請求,黃之鋒需支付訴訟費。
據香港“橙新聞”報道,香港公司註冊處2018年2月以“香港眾志”提出的“民主自決”的願景不符《基本法》為由,拒絕“香港眾志”成立有限公司的申請,時任該“港獨”組織秘書長的黃之鋒申請司法複核,欲推翻香港公司註冊處的決定,並獲法庭受理,案件原定今(8日)今開審
香港高院法官周家明今天(8日)開庭稱,黃之鋒上月通過律師去信法庭,要求撤回此司法複核申請,法官批准終止此案的法律程序,訴訟費則需由黃之鋒支付。
“香港眾志”在2016年成立,但一直未能完成公司註冊,黃之鋒在2018年申請司法複核要求推翻公司註冊處拒絕“香港眾志”成立有限公司申請的決定,香港高院在2018年4月18日批出司法複核許可。“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羅冠聰、常委周庭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後,在2020年6月30日宣佈退出“香港眾志”,“香港眾志”隨後亦宣佈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