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發現一個現象,那是在一些小區或偏僻的馬路旁停着幾輛破破爛爛滿是灰塵的車,這些車往往被放置很久,弄得滿身是灰塵,這些車基本上都達到了報廢標準,車主即使把車扔在這裏,也不會再回來開車,這些車被稱為“殭屍車”,問題來了,為什麼有些車主扔了車也不扔到汽車管理處?看完了也許會知道。
原來如此,報廢汽車需要一定的手續,往往車主需要提供車輛相關的手續,一輛車達到了報廢標準,竟然開了十年,那些手續幾乎沒有了,此外,許多被丟棄在汽車管理處的車輛可以在工作日丟棄,比如週一到週五,這個時間正好和我們的上班時間衝突,如果請假辦理車輛報廢手續,還得扣工資,如果是有全勤獎的大公司的話,會被授予全勤獎,真的不合算。
另外,車輛的報廢處理需要處理車輛的違反記錄,現在的違反處理方法無非是罰款扣除的方法,對於違反交通規則的處理,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有幾輛違章記錄是理所當然的,如果有幾處違反扣分的話,駕駛證一本也不夠吧。
最後處理違反的另一項罰金,一般罰金涉及的違規行為是幾十元到幾千元,報廢的車可以補償領帶的一部分,一般是300元,無論是高級車還是普通車,都要補償300元,就算有這個補償金也不夠罰金,不僅沒有補償金,而且自己掏腰包扔掉車,很多車的車主都説:“很不合算,所以不能做這樣愚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