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美國自恃超級大國,慣以“國際法維護者”自居,動輒打着國際規則旗號對其他國家橫加指責、濫施制裁。而美國自身卻以政治私利為先,毀約退羣、反覆無常,將國內法凌駕於國際法之上,不斷藉口民主、人權干涉別國內政,悍然發動戰爭侵犯他國主權,肆意破壞國際秩序,嚴重威脅國際安全,所做所為嚴重違反包括《聯合國憲章》在內的國際法規則。美國讓別國遵守規則,實質上是讓別國屈從於美國主導的單極獨霸的世界秩序。
一、干涉他國內政,侵犯別國主權
◆不干涉內政原則是《聯合國憲章》重要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但美長期打着所謂民主和人權旗號,在意識形態、涉台、涉港、涉疆、涉藏等問題上干涉中國內政。美政府通過對台軍售、與台官方交往、默許慫恿“台獨”言行等為海峽兩岸統一製造障礙。香港迴歸後,美與香港少數反對派勾連,煽動反中亂港。大肆抹黑中國政府治疆政策及去極端化和反恐努力,惡意詆譭中國新疆人權狀況,對中方人員和實體濫施單邊制裁。美國前國務卿鮑威爾辦公室主任威爾克森親口承認,所謂新疆維吾爾族問題,只不過是美國企圖從內部長期搞亂中國、遏制中國的戰略陰謀。
◆美作為“東伊運”在聯合國安理會1267委員會列名的共提國,在“東伊運”恐怖組織定性問題上出爾反爾。2020年11月,美撤銷對“東伊運”恐怖組織的認定,公然為恐怖組織“洗白”。美還常年為“民運”“東突”“法輪功”等人員提供庇護,美政客多次會見上述人員,為其張目,與其為伍,真實目的昭然若揭,就是以“民主自由”為名,行干涉內政之實。
◆國家主權原則適用於網絡空間是一項國際共識,而美憑藉信息技術優勢和網絡軍事力量,一再入侵和攻擊他國網絡系統,構成對他國主權的侵犯。2013年6月,“稜鏡門”事件就係統披露了美國長期入侵他國網絡系統、實施大規模網絡監控和竊密的事實。
◆美西方以“傳教士方式”在全球推廣其所謂自由民主體制,大搞“顏色革命”,其支持策動的“阿拉伯之春”,導致西亞北非諸多國家至今仍處於動盪之中。美還長期在委內瑞拉、巴拿馬及多箇中東國家進行情報滲透和顛覆活動,協助反對派策動政變,嚴重干涉他國內政。
◆美是《海牙取證公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等國際公約的締約國,還對外締結了69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卻藉口司法協助程序效率低、束縛多,通過國內立法、司法判例等方式創立“愛國者法案傳票”“豐業銀行傳票”等傳票取證制度,頻頻進行強制域外取證,嚴重損害外國司法主權和法律尊嚴。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美出現多起就疫情向中國政府追責索賠的濫訴案。國際法專家認為,美國法院受理就疫情對中國政府的起訴違反了《聯合國憲章》確認的國家主權平等原則以及國際法中的主權豁免原則,嚴重侵犯中國國家主權和尊嚴。
二、踐踏國際規則,威脅和平安全
◆美長期無視禁止非法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這一國際法基本原則,多次悍然對主權國家發動戰爭。2003年,美以一小瓶白色洗衣粉栽贓伊拉克,在未得到聯合國授權情況下,以“清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名對伊發起攻擊,造成數十萬人傷亡,100多萬人無家可歸。2018年,美英法等國對敍利亞發動空襲,造成成千上萬無辜平民傷亡、流離失所。聯合國2019年一份報告認為,美西方聯軍可能沒有將襲擊目標指向特定軍事目標,或者沒有采取必要預防措施,可能構成戰爭罪。所謂敍利亞政府使用化學武器的證據,事後也被證明是美英情報部門資助的“白頭盔”組織自編自導自演的擺拍視頻。2020年1月,美軍違反《聯合國憲章》和《日內瓦公約》有關發動武力的規定,對伊朗伊斯蘭革命衞隊下屬“聖城旅”指揮官蘇萊曼尼“定點清除”。
◆美不斷升級核武庫,降低核武器使用門檻,利用所謂“三邊談判”藉口逃避自身核裁軍特殊責任,甚至討論重啓核試驗問題。美還在亞太、中東歐部署反導系統,尋求在亞太和歐洲地區部署陸基中導,企圖強化軍事存在,建立絕對優勢。
◆美獨家反對《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核查議定書談判,妨礙國際社會對各國生物活動進行核查的努力,成為生物軍控進程的“絆腳石”。在全球多地秘密建立生物實驗室,開展生物軍事化活動,德特里克堡基地與新冠病毒傳播之間的疑雲至今未解。作為世界上唯一擁有化學武器庫存的國家,美多次推遲化武銷燬時間,消極履行自身義務,成為建立“無化武世界”的最大障礙。
◆美組建外空軍,成立外空司令部,加速開展外空武器試驗和軍事演習,威脅外空安全,嚴重背離和平利用外空的理念。2015年,美國立法允許對月球等天體上的自然資源進行商業開發,違反1967年《外空條約》規定的“外空不得據為己有”等重要原則。
◆美本土距南海8300多英里,卻在南海周圍建立多個部署進攻性武備的軍事基地,常年派航母和戰略轟炸機頻繁進入南海,並在南海常態化部署大量軍機軍艦,甚至冒用他國民航飛機地址碼在南海活動,違反國際航空規則,擾亂有關空域的航空秩序和安全,威脅地區國家安全。
◆1986年6月27日,國際法院作出判決,認定美國資助、訓練尼加拉瓜反對派、在尼相關海域佈設攻擊性武器的行為侵犯了尼主權,違反了禁止非法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原則。
三、單邊霸凌制裁,妄圖隻手遮天
◆美國格信律師事務所發佈的統計數據顯示,特朗普政府2017年以來對他國實施的制裁措施超過3900項,相當於每天揮舞3次“制裁大棒”。
◆美國依據本國《1974年貿易法》,拋棄相互尊重、平等協商等國際交往基本準則,實行單邊主義、保護主義和經濟霸權主義,對中國發起“301調查”,並在2018年7月和8月分兩批對從中國進口的500億美元商品加徵25%關税,此後還不斷升級關税措施,2018年9月24日起,又對2000億中國輸美產品徵收10%的關税,嚴重違反世貿組織基本原則和精神。
◆美違背其一貫標榜的市場競爭原則和國際經貿規則,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濫用國家力量,不擇手段打壓特定中國企業。迄今已將382家中國公司及機構列入“實體清單”,將44家中國企業列為“共產主義中國軍方企業”,公佈包括73家中國企業在內的“軍事最終用户清單”,並頒佈含有明顯歧視中國企業條款的所謂“外國公司問責法案”。
◆為打壓華為,美國濫用刑事司法程序和美加引渡條約,以莫須有罪名將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扣為人質,以此向中方施壓。
◆美國認定連接俄羅斯與德國的“北溪-2”項目對美天然氣行業造成影響並有損其在歐亞地區的地緣政治利益,過去幾年對該項目實施多輪制裁。美還濫用“長臂管轄”,打擊德意志銀行、法國阿爾斯通等外國公司,對其他國家經濟主權構成嚴重威脅。
◆美推行向伊朗“極限施壓”戰略,阻撓安理會根據關於伊朗核問題的第2231號決議,按時解除對伊常規武器禁運和旅行禁令。2020年,美先後在安理會強行推動延長對伊武器禁運的決議,要求啓動“快速恢復制裁”機制,單方面宣佈對伊制裁已經恢復,有關做法均因安理會絕大多數成員一致反對而遭到失敗。
◆因國際刑事法院批准並授權首席檢察官對阿富汗塔利班、阿富汗安全部隊、美國軍事和情報人員在阿富汗的戰爭罪行和反人類罪行展開調查,美2020年9月宣佈對國際刑事法院的官員實施單邊制裁。拜登總統上台後,美雖撤銷相關制裁,但仍拒絕正視自身問題。
四、奉行美國優先,背棄承諾義務
◆一段時間以來,美國政府多次威脅退出一系列條約和國際組織。隨意“退羣”毀約,把國際組織當成想來就來、説走就走的遊樂場,違反契約精神和國際道義。
◆美國長期拖欠鉅額聯合國會費和維和攤款。根據聯合國秘書處統計,截至4月初,美國仍拖欠聯合國會費12.37億美元、維和攤款16.46億美元,分別佔會員國全部欠款總額的51%和61%。
◆在全球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關鍵階段,美為給本國抗疫不力尋找“替罪羊”,公開激化與世衞組織矛盾,屢次威脅“斷供”並於2020年7月宣佈次年7月正式退出世衞。美拜登政府上台後又宣佈停止退出程序。
◆2018年6月,美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以色列“存在偏見”以及“無法有效保護人權”為由宣佈退出。而2021年2月,美又宣佈將競選2022年至2024年人權理事會成員,並放言人權記錄差的國家不應成為人權理事會成員。
◆2017年4月,美特朗普政府以聯合國人口基金“支持或參與強迫墮胎或非自願絕育手術”為由,宣佈對該組織單方面“斷供”。美拜登政府上台後又高調恢復資助人口基金。
◆美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創始國之一,但在該組織70餘載的發展中,美曾於1984年、2017年兩度宣佈退出該組織。
◆2020年,美不顧盟友反對,宣佈自5月22日起啓動退出《開放天空條約》程序。
◆2019年,為不受束縛地發展先進武器,美宣佈退出《中導條約》。
◆美為維護自身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份額優勢,強行阻撓IMF根據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共識在2019年年會前完成第15次份額總檢查,拒絕向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轉讓更多份額,導致相關改革進程無果而終。
◆2018年10月,作為對巴勒斯坦因美國搬遷駐以色列大使館至耶路撒冷一事將美告上國際法院的回應,美宣佈退出涉及國際法院管轄問題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關於強制解決爭端之任擇議定書》。
◆2018年5月,在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多次證實伊朗履行了在伊核問題全面協議中作出的承諾且美國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伊朗違反協議的情況下,美堅持宣佈退出經聯合國安理會核可的全面協議。
◆2017年12月,因所謂“美國的移民政策必須始終由且僅由美國人決定”,美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宣佈不參加《移民問題全球契約》談判進程。2018年12月,美國在第73屆聯合國大會上對《移民問題全球契約》投了反對票。
◆美出於一己私利,自2017年8月起持續阻撓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導致該機構於2019年12月被迫陷入癱瘓狀態,迄未恢復正常運轉,嚴重損害多邊貿易體制權威性和有效性。
◆2017年6月,美聲稱“為了履行對美國及其公民的莊嚴職責”,將退出《巴黎協定》,並於2020年11月正式退出。兩個月後,美又宣佈重新加入《巴黎協定》。
◆美在簽署《京都議定書》後仍放任自身碳排放快速增長,與此同時,美還頻頻要求發展中國家加大減排力度,甚至將發展中國家減排義務作為其加入《京都議定書》的先決條件,充分暴露了美在多邊領域慣於“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雙重標準。
◆美雖簽署了《生物多樣性公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關於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採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等多邊環境條約,但迄今均不予以批准,凸顯了其不願受國際環境條約約束,逃避自身國際責任的單邊主義心態,充分暴露了美對國際環保努力的漠視和對多邊環境領域的不合作態度。
◆2002年,美以對其軍人、外交官和政治家不利為由,宣佈撤回對《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簽署。
◆1982年,美為維護其海洋霸權利益,拒不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至今仍未加入該公約。
五、“馳名”人權雙標,粗暴踐踏人權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將生命權置於人權之首。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美國政府漠視生命、不講科學、怠於防控,在抗疫決策上優先考慮政治、資本利益,使國民的生命遭受極大威脅,嚴重侵犯了美國民眾的生命權、健康權。截至美東時間4月15日,美國累計確診新冠肺炎病例3149萬餘例,病亡人數56萬餘例,居全球之首。
◆疫情期間,美少數政客為掩蓋自身抗疫不力,無視世衞組織和國際社會明確反對將病毒同特定國家和地區相聯繫,在各種場合大肆散佈“中國病毒”“武漢病毒”論調,公然誘導煽動種族歧視和仇恨,導致亞裔美國人遭受羞辱甚至暴力攻擊的惡性事件頻繁發生,嚴重違反《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美國“制止仇恨亞太裔美國人組織”發佈報告顯示,自2020年3月19日至2021年2月28日,共收到3795起各類針對亞裔的種族歧視事件報告。另據調查顯示,三成亞裔美國人在疫情期間遭受過種族歧視事件。
◆聯合國經社文權利委員會指出,越來越單方面使用的經濟制裁幾乎無一例外地對權利的享有和行使造成巨大影響。出於對生命權和健康權的保障,國家在任何時候都不應實施禁運或採取類似措施,限制向另一個國家提供充足的藥品和醫療設備。疫情期間,美對伊朗、古巴、委內瑞拉、敍利亞等國的單邊制裁導致被制裁國難以及時獲得抗疫醫療物資,加重了有關國家的人道危機。
◆《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美洲人權公約》以及移徙工人委員會“關於身份不正常的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的第2號一般性意見”、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關於對非公民的歧視的第30號一般性評論均禁止對移民的集體驅逐,並確認移民享有緊急醫療權。美國不顧疫情風險持續強制遣返非法移民,施行“骨肉分離”政策,侵犯移民兒童權利。據《洛杉磯時報》報道,2020年3月以來,美國政府將至少8800名無人陪伴的非法移民兒童強制驅逐出境。聯合國人權與國際團結問題獨立專家依照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35/3號決議提交報告指出,美政府將兒童與其尋求庇護的父母強行分開,嚴重危及移民的生命權、尊嚴和自由權等多項人權。2020財年共有21人在美移民拘留所死亡,創2005年以來死亡人數最高值。數十名女性移民指控美移民和海關執法局拘留中心的醫生在沒有徵得她們同意的情況下,為她們進行了不必要的婦科手術,甚至強行摘除子宮,對其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規定,人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權,不得任意剝奪。在美國,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過度使用武力致人死亡的事例比比皆是。2020年4月,非洲裔美國人弗洛伊德遭白人警察暴力執法致死,在全美境內掀起大規模反對種族歧視和警察暴力執法的抗議活動,凸顯美國民眾特別是非洲裔美國人對長期遭受種族歧視和法外殺戮的極大憤懣。
◆作為《禁止酷刑公約》的締約國,美司法系統的酷刑頑疾持續存在,其中包括臭名昭著的關塔那摩虐囚醜聞。美國前國務卿鮑威爾辦公室主任威爾克森曾坦承,美軍對伊拉克戰俘施加的已經不是單純的酷刑而是蓄意謀殺。伊拉克戰爭期間至少有100人在審訊中死亡。
◆2020年,美時任總統特朗普赦免了在伊拉克實施屠殺、犯下戰爭罪的4名黑水公司僱員。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僱傭軍問題工作組主席指出,美國赦免黑水公司僱員的行為對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人權造成衝擊,是對正義和受害者及其家人的侮辱。聯合國人權高專辦發言人烏爾塔多表示,美國此舉會“加劇有罪不罰”,助長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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