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駕照“吊銷”了我的已經被“註銷”了,有什麼區別
駕照,作為每個人手中最重要的證件之一,很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就被“吊銷”、“註銷”或者“撤銷”掉,雖然這三個名詞都是意味着駕照失效,但是它們之間還是有區別的。
首先“吊銷”的含義想必大家都知道,在你出現一些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之後,你很有可能會面臨着駕駛證吊銷的處罰。
而駕駛證被吊銷一般的情況有超速超過50%、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定併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醉駕或一年內因酒駕處罰兩次以上的,意思是説,只要大家遵紀守法,駕照吊銷都不會發生在我們身上。
駕駛證撤銷則主要會發生在通過不正當的手段獲得的駕駛證身上,撤銷後駕駛員三年內都不能再次申領駕駛證。
註銷則是在駕駛證到期或在一些不適應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出現的依法註銷,而且註銷後你是可以立即去駕校再次學習申領的。
超過駕駛證有效期一年還未換證的,60歲以上或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需要提交身體證明超出一年還未提交的,或者是因為駕駛員死亡、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的,都會有駕駛證被註銷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