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家加快推進鄱陽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

由 無英 發佈於 綜合

保護鄱陽湖“一湖清水”再迎新機遇。6月10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加快推進洞庭湖、鄱陽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加快推進“兩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加強“兩湖”流域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共商、共建、共治和共享。到2030年,跨省流域生態保護協作關係初步建立;到2035年,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市場體系建設基本完成。

鄱陽湖是江西的“母親湖”,是我國最大的淡水湖,也是國際重要濕地、重要的候鳥越冬地,對長江中下游地區的生態安全、糧食安全、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省深入推進“共抓大保護”攻堅行動,統籌推進“五河兩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確保“一湖清水”入長江。2020年長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水質斷面全部達到Ⅱ類標準,鄱陽湖水質明顯改善。

《指導意見》提出了“兩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的基本原則——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水陸並重,上下兼顧;方式多樣、持續增效;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到2030年,“兩湖”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化水平明顯提升,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市場體系初步構建,生態保護主體和受益主體良性互動關係初步形成。到2035年,“兩湖”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提升,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更加健全,區域間生態保護協作關係更加密切,生態保護主體和受益主體良性互動關係全面形成。

把保護和修復“兩湖”流域水環境擺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上,強化區際間溝通協作,多層次推進縱向、橫向和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聚焦加大生態保護補償力度,提升流域生態系統功能,建立健全濕地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加強岸線及上游地區森林資源保護,做好漁業資源保護,保護耕地生態功能。創新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合作新機制,洞庭湖、鄱陽湖及出入湖河流所在地應積極探索流域生態保護補償的新方式,根據湖泊水生態保護修復成本、水污染貢獻、水資源使用量、資源性收益等因素確定治理資金分擔比例和支出方向,約定協議期限、續約條件和違約責任。

《指導意見》明確,國務院有關部門應加強統籌指導、協調和支持,加快建立區域聯動、分工協作、成果共享的“兩湖”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同時,加大中央支持力度,國家發改委加強對“兩湖”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的統籌指導,協同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在安排相關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時適當向“兩湖”流域傾斜。(記者鄭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