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5日,七國集團(G7)財長在倫敦達成一致,支持把全球最低企業税率設為15%。
一些外媒很興奮,稱之為歷史性的全球税收協議,有望結束各國壓低企業税率、吸引跨國企業的不良競爭,堵住大型公司海外避税的巨大窟窿。分析人士認為,此次税改主張由美國主導,為拜登政府大型税改計劃的一部分。從某種程度上説,美國又一次將服務於本國利益的政策主張,包裝成國際社會的基本規則,並想拉攏盟友推動一場“再全球化”。
撥雲見日?
根據G7財長會發表的聲明,5日各方達成的全球税改共識由兩部分組成。
其一,要求各國向跨國公司的海外利潤徵收至少15%的企業税,以結束數十年來的低税率競爭。簡言之,如果一家跨國公司在税率較低的國家納税,那麼它需額外補齊税收差額,以達到15%的全球企業税率門檻。不過,這項政策只針對世界上規模最大和收入最多的100家企業。
其二,允許各國向沒有實體業務但有數字業務的最大、最賺錢企業的利潤徵税。但同時,相關國家(法國等)將廢除目前單方面的數字服務税。
消息甫出,G7各國代表以及一些科技巨頭紛紛給予積極回應。有的視之為歷史性協議,將開啓一個世紀以來最大的全球税制改革;有的稱之為税收正義和團結的好消息;還有的認為,此舉將用企業税款為新冠疫情下“大放水”的各國政府“回血”。
輿論認為,G7多國發聲支持不足為奇。15%的最低税率低於它們目前的水平,並不會帶來太多影響。數據顯示,2020年,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的企業税率分別為32%、29.9%、27.8%、29.7%和19%。從更寬的視角看,全球範圍對最低企業税率尚無統一標準,但相關討論由來已久。
近幾十年,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上很多國家都依靠降低企業税率吸引跨國企業投資。從2001年至今,全球平均企業税率已由27%降至20.2%。經濟學家認為,企業税率“逐底競爭”極具破壞性,不僅為跨境避税行為提供便利,也讓低税經濟體之外的大多數國家蒙受損失。據聯合國估算,每年各國因跨國公司利潤轉移而損失的税款高達5000億至6000億美元。
自2013年起,經合組織一直藉助G20平台推動全球税改行動,呼籲各國共同打擊不合理的跨境避税。2019年,經合組織提出税收改革第二階段倡議,其中就包括設定全球最低企業税率。但當時,這項議題並未掀起太大波瀾。
那麼,為何時隔兩年,全球最低企業税率提案撥雲見日?外界認為,這與美國的態度密不可分。
一石多鳥?
特朗普政府時期,由於美國方面的不配合,經合組織的多邊税務改革談判屢屢受阻。直到拜登政府上台,情況終於發生了變化。
一方面,美國財長耶倫2月宣佈,將在向科技企業徵收數字税問題上放棄前任的保護性條款(“安全港”原則);另一方面,拜登政府推出一攬子增税計劃,包括設定全球最低企業税率。4月,耶倫呼籲G20對全球跨國公司施行最低21%的税率;5月,美方又主動將最低税率下調為15%,以降低談判難度。
輿論認為,儘管美方聲稱此舉旨在恢復特朗普任內中斷的“多邊合作”,但事實上,這是另一種形態的“美國優先”。美國之所以積極推動全球企業增税,其背後仍是讓全球為美國利益“埋單”的思路。
首先,此舉有利於回籠海外收益,充實國家財政。拜登政府上任不久便提出數億美元的大型基建投資計劃。為籌措資金,美國財政部同步公佈增税計劃,其中包括將企業海外利潤的最低税率從10.5%提高至21%。報告顯示,過去十年,亞馬遜、谷歌、蘋果等美國科技六巨頭應納税額和實納税額的差值逾1500億美元。
其二,此舉有利於維護美國企業的全球競爭力。美方最初提出21%的全球最低企業税率,剛好與國內方案接軌。美國《華爾街日報》稱,在美國實施高離岸税率的情況下,同步設定國際承諾將減輕美國企業的競爭壓力,避免美企陷入財務劣勢,同時還能形成內外聯動,使得國內增税不太突兀。
其三,此舉有利於修復美歐關係,提升國際形象。英國《金融時報》稱,最新協議標誌着拜登政府在國際經濟政策上的轉向,預示着跨大西洋關係的改善。新加坡《聯合早報》則認為,美國欲藉此機會,維護其“世界經濟秩序領導者角色”,從而在政治上得分。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研究員陳鳳英認為,這是美國政府國內税制改革的一部分,既提高富人税,又提高企業税,以促使跨國公司資金迴流。與此同時,這也是美國對全球化過程中企業競爭“失衡”、大筆税收收入外流的不滿。其實,在克林頓時期、奧巴馬時期,美國也想推動全球企業税法改革,但當時條件不具備。G20和經合組織在2008年金融風暴後阻擊“避税天堂”,可以説是這次行動的前奏。與當時相比,如今的國際環境條件更成熟。歐美在數字平台方面力量對比懸殊,歐洲國家競爭力不強,這次的一攬子方案可以説是在具體行動上達成一致。
復旦大學美國研究中心教授宋國友也認為,這是一個主要是服務於美國國內的税收主張。與此同時,這一主張也符合歐洲方面的訴求。它們希望和美國聯合行動,從而提高國家的整體税收。與特朗普政府相比,拜登政府在與歐洲盟友協調方面處理得更好。在此基礎上,美國才能更好地推進國內增税。從這個意義上説,它是基於盟友協調之上的“美國優先”,並不是純粹的單邊主義。
大勢所趨?
再過幾天,上述税收提案有望在G7峯會上“走過場”,隨後將向G20以及全球約140個國家和地區推廣。
不可否認,全球最低企業税率具有一定積極意義——有助於穩定政府税收制度、提高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壓降債務負擔等。一旦落地,美國內外、歐盟內部、經合組織國家之間和其他集團之間的資本流動或將重塑。但與此同時,一些低税率國家,如塞浦路斯、愛爾蘭、卡塔爾和匈牙利等,勢必遭受衝擊。
不過,眼下的現實是,即便G7內部意見統一,要想推廣到歐盟、G20和更多經濟體,將有一段複雜而漫長的過程。
就美歐大國而言,儘管表面和諧,但各有算盤。法國和英國更關心確保以新的方式行使自己的徵税權,從而從科技巨頭那裏獲得更多收入。美國關心的是統一税率,以及廢除歐洲國家單邊數字税。正因如此,G7財長會的聲明就諸多關鍵問題保持沉默,比如沒有提及具體哪些跨國公司將被納入徵税範圍、如何解決各國徵税分歧等,這些模糊地帶將為G20國和經合組織日後的談判提供爭吵素材。
就歐盟內部而言,各國税率不一、經濟發展水平分化,若要建立統一的税收聯盟,體量更小的成員國難免成為大國穩定税收的“踏板”。比如愛沙尼亞、愛爾蘭和瑞典等國,人口稀少,資源匱乏,只能通過低税率吸引外資。
就全球而言,經合組織負責協調約140個國家和地區之間的税收問題。若想就最低税率達成一致,需相關國家及地區簽署多邊公約,以及修改各自法規。屆時,多邊協議將面臨諸多難點,如税率多少、形式如何、税基多大等。到目前為止,全球範圍內尚沒有針對最低税率的多邊協定,僅有一些政治層面的共識。
就中國而言,落實全球最低企業税率並不會遇到太多障礙。一方面,中國現行企業所得税税率較高,一般標準為25%,高於美方設定的15%底線;另一方面,經合組織倡導的全球最低企業税率只適用於營收超過7.5億歐元的大型跨國公司,廣大中小企業不在其列。
宋國友認為,G7在美歐協調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可以説取得一項外交成果。就全球最低企業税率本身而言,也具有一定意義。其一,它表明主要國家對於抑制跨國公司的避税行為達成共識;其二,全球經濟治理在告別特朗普時期後迎來新的開始;其三,從新自由主義的角度,各國在後疫情時代越來越傾向於大政府的方向,或將成為全球經濟發展的某種趨勢。但要想將這一計劃拓展到G20,難度確實不小。不同的國家想法和發展水平各異,會有各自不同的困難。
陳鳳英指出,G7的立場並不能完全代表歐盟。但是,改變全球化中的跨國企業不良競爭可以説是大勢所趨。IMF總裁已對此表示支持。各國通過進一步協商,還是有可能在G20內部推廣改革,就像2016年G20各國曾就應對鋼鐵產能過剩達成共識那樣。7月的G20財長會將是一個重要節點。
值得注意的是,陳鳳英提醒道,從這次G7達成共識看,美國正在推動一場針對所謂“無序化”的“再全球化”。按照其設想,各國以規則為基礎,不侷限於歐美之間,還包括其他民主國家,通過制定一套新的規制,共同應對所謂的“不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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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主編:楊立羣 文字編輯:楊立羣 題圖來源:東方IC 圖片編輯:雍凱
來源:作者:安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