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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聰起居室曝光 竟然有這些“怪癖”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綜合

  王思聰起居室曝光,竟然有這些“怪癖”。王思聰起居室曝光,王思聰上次接受雜誌採訪還是三年前的事,那也是他第一次被採,居然不知道採訪還要換衣服化妝拍照。被攝影師折騰一個溜兒夠後,決定不再接受任何採訪。

  他不喜歡被裝扮成油頭粉面的樣子,尤其是不喜歡拍照,他甚至出外旅行時都不拍照,網上流傳的照片一半是他為自己公司活動站台,一半是偷拍。贊那度的這次採訪,可以説是你們都沒有看到過的王思聰。所以,我們也尊重他的意願,只拍他的房間,不拍他本人。

王思聰起居室曝光 竟然有這些“怪癖”

  “你剛才説自己是藝術家,好像第一次聽你這麼描述自己。”

  “藝術家……”王思聰説這三個字時帶點疑問語氣,好像也忘了剛才在哪句話裏提過,所以停頓了一下,把嘴裏的生煎包兒嚼了嚼嚥下去,又嘬了口豆漿(這是他剛叫的外賣午餐),準備認真回答這個問題。

  王思聰起居室曝光,最愛玩偶竟是布朗熊,房間遍佈限量鞋

  我們此刻正在外灘附近某知名酒店公寓巨大個起居室裏採訪他,這是他上海的常住地。為什麼會選擇這家酒店,“因為她的設計和舒適性結合得特別好”。贊那度作為一家精品旅行定製公司和旅行生活方式媒體,肯定得跟他聊聊酒店,本以為這是要效仿香奈兒小姐的酒店人生,好處如下:沒人打擾、有人伺候、便於會客。國民老公不置業卻長期租住酒店,這是不是很新潮?而他説:“這公寓是可以賣的……”行啦,就別不知趣地再追問一句價格了,非要逼公子顯富?

  客廳裏擺着一張夠 10 個人坐的長餐桌,其中有四分之三的面積堆放着各種書籍、雜誌、電子玩意兒以及飲料瓶,而他在最後的四分之一享用着午餐。桌子亂其實不意味着不愛整潔,説明主人可能涉獵廣泛、思維跳躍,時間也比較碎片,經常拿起本書翻兩眼又放下,轉臉又抓起個玩意擺弄會兒,所有東西都映射出他最近這段時間的關注點,必須抬手就有。公寓每天下午都會有人來打掃,但肯定沒人敢隨便收拾這張桌子,因為動了就會有些東西找不到。

  王思聰上次接受雜誌採訪還是三年前的事,那也是他第一次被採,居然不知道採訪還要換衣服化妝拍照。被攝影師折騰一個溜兒夠後,決定不再接受任何採訪。他不喜歡被裝扮成油頭粉面的樣子,也不打算讓大家瞭解自己私生活太多。尤其是不喜歡拍照,他甚至出外旅行時都不拍照,網上流傳的照片一半是他為自己公司活動站台,一半是偷拍。今天他只穿着寬大藍條睡衣和趿拉板兒,顯然也沒半點要拍照的意思。

  常識告訴我們,當一個人在媒體上瘋狂曝光時,不管他是什麼身份,明星、畫家、慈善家、大投資人,都説明他要急迫地推銷自己,以便得到更多利益。當然他們稍有破綻也會隨時陷入媒體的沼澤,真有實力的人都是直接做事、悶聲發財。王思聰顯然不需要宣傳自己,至於他今天為什麼會破例接受贊那度的採訪,因為他很欣賞讚那度, 欣賞到最近他的普思基金成為贊那度投資者之一。

  王思聰很隨性,願意跟我們聊之後,就直接約我們去他的住處,既沒有公關人員從中安排,他也沒有為此刻意收拾打扮,穿着T衫拖鞋就來開門,還隨便讓我們在客廳卧室拍照。這些照片,可以説是最不加修飾的主人的真實寫照。

  提到去年在網上瘋傳的那段 BBC 採訪視頻,他意識到那也算一次採訪,但不算專訪。是 BBC 拍攝的一部關於中國年輕人現狀的多集系列片,那集是關於遊戲產業的,介紹他建立的電競平台。

  “但是那幫人給我挖坑兒,發了我 100 個問題,我只回答了 15 個,其他問題根本回答不了,什麼你對現在領導人和毛時代風格的對比,往左還是往右的,這怎麼回答……”

  王思聰給人的印象一直是口無遮攔的,但看來他也有很清晰的底線,人民內部矛盾都不叫事,鬧着玩兒,有境外勢力來襲,一定要拎得清楚。

  我再交代一下他剛才説自己是藝術家的前後語境。我們在他密集的長餐桌上發現兩台 RED 數字攝影機,有一台還裝着減震架,問他平時玩攝影嗎,他説自己不怎麼玩,但之前投過這家公司,還饒有興趣地介紹了 RED 的創始人 James Jannard(之前是著名墨鏡品牌 Oakley 的創始人)。

  “這哥們還是很好玩兒的,之前做墨鏡是為了賺錢生存,但他從小真正的愛好是攝影,佳能有一款 3800 毫米的鏡頭,全世界只生產過 2 個他都有一個。後來他有錢了就去追隨自己的夢想,想要一台小巧的高清攝影機,發現市場上沒有一台符合他要求,就自己研發。你想想他 1949 年出生的,2006 年推出第一台 RED 時歲數已經不小了,還能有這種熱情。REDONE 是第一台 CMOS 面積超過 35mm 膠片的 4K 攝影機,現在已經做出 8K 的了,索尼後來跟他打幾次官司都輸了,因為他有專利。”

  王思聰從不會説誰很成功、很有錢,他對有錢的評判標準太高,而他對一個人的最高評價就是“好玩兒”,當然好玩兒包含很多東西,最基本特質就是不市儈、有情趣。繼而他又談到了自己的投資理念:

  “看項目對於我來説分很多種,第一種是短平快,為了賺錢,不管你是幹什麼的,我只要嗅到有賺錢的機會,哪怕一年只有 30%、50% 的回報(50% 也不少了),我就會去做,因為我是商人;但同時我也是一個藝術家,我是有理想的人,所以會投一些我本身感興趣,並且覺得這是未來方向的企業。”

  現在我們把鏡頭再切迴文章開頭,看他怎麼解釋藝術家這個身份:

  “藝術家……我覺得一個人很難用一個詞來定義自己,我剛剛只是舉一個例子説明我的投資理念。外界怎麼定義我,富二代、慈善家、花花公子、商人,太多了……藝術家,為什麼用藝術家這個詞,因為藝術家往往是不大在乎金錢的,是理想主義的。咱們腦海中藝術家不都是窮困潦倒嗎?你知道 WaltDisney 當年只是一個屌絲街頭畫家,住的地方很髒經常有老鼠,而他居然從中獲得靈感創造出米老鼠,現在成為不朽的漫畫形象。”

  我理解他的意思是説藝術家最主要特徵是可以不為金錢去追求一個夢想,但顯然梵高是這方面更極致的標本,之所以舉出米老鼠的例子,可能是因為他背後的小桌上擺着兩個半米高的 Mickey 和 Minnie 玩偶。

  我們得提一句他房間裏的玩偶,各種大熊小熊遍佈在沙發上、更衣室裏和卧室中,像是一個大家庭。對於一個 28 歲的未婚男人來説,是不是有點忒卡哇伊了。其實也不必做太另類的推測,可以分析一下他的履歷。小學就被送到新加坡,中學和大學在英國上的,對於家長而言,這是他們付出很大努力才做到的,但王思聰在之前的採訪中曾經説:“我算是父母創業的犧牲品。”一個從 6 歲就開始單獨生活的人,也許就需要有些固定的嗜物帶來安全感,度過那些孤獨的日子,我猜他有跟熊偶對話的時刻。

  關於藝術家還有一點要補充的,就是王思聰真的會畫畫。客廳角落裏擺着一張小油畫,A3 紙大小,畫面上是一個戴帽子的少女,應該是對着照片畫的,筆法不算成熟,但造型能力不錯,表情生動,一看就是帶着情感畫的,簽名是王思聰,如果是一件生日禮物,那這哥們還挺浪漫的。

  為什麼不拍照

  他不僅採訪不拍照,出去旅行都不拍。怎麼會呢,對於我們大多數人而言,出門沒WiFi 能死,不拍照、不發朋友圈,簡直失去了旅行的最大意義。這個問題得弄清楚,因為我們想拍照,一篇沒有本人照片的採訪太缺乏説服力。

  “為什麼不拍,首先我從來就不喜歡被拍,網上流傳的還是三年前那幾張;其次每回外出旅行,都會有朋友拍照,我看他們有拍得好的就存一張,我更在乎那種沉浸其中的感受,美好的自然難忘,忘掉的説明不重要,要照片幹嘛。”

  Experience 是他經常提到的一個單詞,關於體驗他還講了個在英國讀中學時的段子。

  “那時候我每月的零花錢大概有五六百磅,因為父母不怎麼給錢,我身邊同學顯得都比我有錢。大家也會攢些錢,在假期回國前花光,我同學都去名牌店買一堆衣服,愛馬仕什麼的,有的要幾千鎊一件,而我會選擇請大家吃一頓大餐,我們當時為這事有過辯論,他們説你花上千鎊吃一頓飯,吃完就完了,什麼都沒留下,我買件名牌至少能穿兩年。我説你這衣服只是一個東西,而我這是一個回憶和體驗,這個體驗跟你這件衣服是差很多的。”

  其實我不太理解那些“吃人家嘴軟”的同學為什麼還會嘴硬爭辯。

  “當然我現在很有錢了,買什麼名牌都可以,但是當條件有限只能選擇其一時,我不會選擇一件名牌,極致體驗的價值其實要高於它的價格。我覺悟的早一些,80後還有點不行,剛有錢難免會顯擺,我們這代人的孩子應該觀念會轉變過來。為什麼我不拍照,因為我有這個Experience 就 OK 了,直到我死了,記憶都在我大腦裏,操,我死了我要照片幹什麼?”

  也是啊,如果中國首富天天在朋友圈裏曬自己又買了什麼跑車,吃了什麼龍肝鳳膽,也挺沒勁的,純拉仇恨。王思聰從不忌諱説自己有錢,但他同時也鄙視蓬勃的物慾,當你想買什麼就買什麼的時候,快感其實降低了。他更得意的一種感覺是,有錢後可以不考慮價格的去追求一種極致美感,美食也算。

  從消費型向體驗型過渡,這倒確實是贊那度一直在提倡的消費理念。

  關於旅行

  王思聰講話時喜歡穿插一些英文詞,語速快,上海話的節奏+北京話的語境,愛帶髒字,NMB 和 TMD 使用頻率最高,經常放在一句話的句首或主語後面,比如:“我 NMB 天天忙得跟狗似的,本打算今年 4 月去非洲打獵的,這 TMD 又到四月底了……”並沒有冒犯的意思,只為了加強語氣,或者是提升口腔的快感,讓聊天氣氛變得很熟絡。

  他説不會獨自旅行,每次都和朋友結伴出行,別誤以為這是一個富二代的小團體,他説自己結交朋友從不考慮對方家世背景,只看這個人本身是不是好玩、人品如何。

  “我的朋友都特別愛跟我出去旅遊,有幾點,第一,基本上不花錢(一句話就聊在點兒上了),包機出行,酒店餐廳我都訂好了,不用看價格;第二,我見識比較多,每個城市哪家酒店最有特色,什麼地方最好玩,我的品位肯定是最尖端的,他們省得做攻略了;第三,有些地方不是你有錢就能去的,還得有路子才能訂上位,我朋友比較多,俄羅斯商人、日本國會議員,有時候能幫上忙。品位、路子、金錢,三者缺一不可,我集合這三點,所以跟我出去旅行既省心又好玩。”

  雖然説做人要富貴不能淫吧,但有時候你還是會被打動。

  “還有一點,我朋友有單身的,有結婚的,我會根據每次成員量身定製旅行內容,比如這次都是情侶組合,我就會安排小清新的品位人文之旅,如果這次是 5 個男的,我就會安排……(此處略去)”

  為什麼愛洛杉磯

  提到自己最喜歡去的城市,他説是 LA,每年都會去,工作 + 休假。他不喜歡紐約那樣的大都市,因為和北京一樣擁擠、勢利,而 LA 佈局與眾不同,既有 Beverlyhills 這種頂級豪宅區,又有 Venice beach 這類流浪藝人天堂,鬆散而不失精緻。

  “天使之城真的是被上帝眷戀過的,陽光燦爛,一天的温差就像四季。LA的人都很友善,也都不在乎別人的眼光,中國人就是太在乎別人的眼光所以活得很緊,我喜歡去反差性大的地方。那裏的陽光、海灘是大家的,所以屌絲、富人在 LA 都能玩得很開心。我特享受在沙灘上發呆的感覺,因為我 TMD 平時腦子裏有一萬個事,太需要發呆了。還有我覺得敞篷車這東西,就應該是為 LA 這座城市發明的,其他地方開敞篷車真的太傻B了。”

  網上流傳着一張王思聰打靶的照片,就問他在 LA 有沒有玩槍的經歷。

  “LA 打槍還不大行,因為加州槍械管理比較嚴格,靶場沒有全自動武器,最開放的還得算得州,牛仔的老家,在那兒 NMB 不買槍就跟家裏沒刀叉似的,每天都惦記開着車去哪射點什麼。我平時是個不運動的人,但是喜歡玩槍、玩弓箭這類跟武力有關的活動,具體怎麼好玩,如果你沒試過也不好解釋,就像有人特喜歡打高爾夫,我就特不喜歡。”

  男人喜歡射箭、打槍説明什麼,可能跟骨子裏的征服欲有關,要不怎麼英國皇室裏男孩從小就要接受軍事訓練,每年還要組織一次狩獵活動,就是要保持大英帝國的血性。提到打獵,王思聰還講起 15 歲時第一次射殺野兔的經歷。

  “當時學校放短假,我一個同學説去他家玩玩,他父母原來在倫敦金融界工作,賺了筆大錢就退休養牛了,有個大莊園,進了門到他家房子還得開十分鐘車,在英國也不是很貴。下午我們吹牛B、打網球,和他爸抽雪茄,到了晚上他説咱們打獵去。我説讓打嗎?他説沒問題,打獵就是英國人發明的。而且野兔會毀壞草場,定期就得消滅一次。

  晚上我們和牧場管理員開着敞篷吉普過去,車上有兩盞大燈,一紅一白。到牧場一看,兔子賊多,管理員關掉照明燈開紅燈,也怪了,兔子居然都不動了,野兔好像是紅綠色盲,移動靶變成固定靶。我們用的是小口徑來復槍,離着 20 米用瞄準鏡還是很容易打的。半個小時我們打了 11 只兔子,要打一晚上估計能打 100 只。路上管理員還幹掉一隻狐狸,用他的大口徑步槍打的,他説我們的小口徑如果一槍打不死狐狸,它就會發出高頻率叫聲,人類聽不見,但會把周圍的野兔都嚇跑。”

  王思聰説他之前只打過野鴨、兔子什麼的,還沒有獵殺過鹿、犀牛這類大型動物,一直想去非洲體驗一次,只是工作太忙還沒成形。“打獵本身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也不在乎打什麼,如果在國內開一個獵場就牛B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