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輝 通訊員 李亞鵬 董騫
近日,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被告當庭履行。
李某與戴某經人介紹相識後於今年2月22日正式訂婚,李某向戴某給付禮金10餘萬元以及金銀首飾。訂婚後,兩人開始同居生活。可惜好景不長,原、被告因性格不合、矛盾較大無法繼續相處。雙方開始協商解除婚約和返還彩禮事宜,因協商未果,今年10月,李某遂訴至法院。
樂安法院受理案件後,採用“背對背”的調解方式,對雙方進行分別調解。通過釋法理、擺道理、將農村風俗與法律規定相結合等多種調解方式,最大程度消除了雙方的對立情緒。最終,雙方達成調解,李某放棄部分彩禮款,戴某父親當場向李某轉賬返還彩禮款10萬元並退回金銀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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