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 題:不賣、不買、不吃——斬斷“長江野生魚”銷售產業鏈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近來,“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在市場上已經難覓蹤影。市場監管總局4日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9月以來“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同時發佈一批典型案例。從典型案例看,其中多數是虛假廣告和虛假宣傳案件,以及部分漁獲物“無合法來源案”。
典型案例多為噱頭營銷
在市場監管部門近期查獲的典型案例中,一些商販、餐館為了迎合顧客的消費心理,以“長江野生魚”等為噱頭進行營銷。
——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柳林洲鎮蘭珍食品店懸掛有“野生甲魚”“野生魚”字樣的廣告牌,實際上該店從人工養殖户購進水產品,對顧客虛假宣稱為野生魚,並可提前預訂。
——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天賦路“雲南生態石鍋魚”飯店的菜單中有“長江紅鮰魚”“長江黑鮰魚”等菜品,實際均為人工養殖魚。
——陝西省咸陽市秦都區漁樂鮮海鮮水產品店在水產展示區魚缸標註“中華鱘”字樣,實際經營的是普通鱘魚,均為人工養殖。
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燕軍介紹,市場監管部門重點查處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為噱頭營銷利用,對商品的來源、質量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違法出售、購買、食用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行為;發佈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虛假違法廣告行為;採購、加工、經營非法漁獲物及其水產品違法行為。
強化餐飲環節問題排查
餐飲是水產品消費的末端環節,管住了餐飲環節,對於“長江禁漁”政策的實施有重要作用。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安全監管司市場稽查專員陳諝介紹,市場監管總局專門成立“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食品監管組,負責組織指導地方結合餐飲環節特點開展檢查。
——發佈餐飲環節負面行為清單。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開展“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的公告》,明確要求嚴禁採購、銷售和加工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嚴禁採購、銷售和加工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嚴禁餐飲單位經營“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
——突出餐飲環節工作重點、強化餐飲環節問題排查。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大對餐飲單位,尤其是長江流域周邊農家樂等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餐飲單位加強食用水產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要求,查驗供貨者的相關資質等證明文件,確保原料可追溯。線上監測網絡訂餐平台涉及“野生動物”“長江禁捕漁獲物”的菜品信息。對檢查中發現餐飲單位經營“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或者來源不明水產品的,監督餐飲單位立即停止經營,並依法依規從重查處。
明確五類違法行為
消費者要自覺抵制長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費。那麼,消費者怎麼辨別違法行為,又該如何舉報呢?
燕軍説,長江“十年禁漁”是為全局計、為子孫謀的重要決策,事關長江母親河的生態安全。這項工作不僅需要政府部門的有力推動,更需要全社會的共識、共謀、共同努力,真正做到“今天不吃子孫魚,明天子孫有魚吃”。
燕軍介紹,凡是長江禁捕區域的野生漁獲物,一律“不買”“不賣”“不吃”“不打廣告”“不提供交易服務”。違反這“五個不”的,就涉嫌違法。消費者可以通過12315熱線或全國12315平台舉報。同時,消費者不僅要做到自己“不買”“不吃”,還要積極勸導身邊人,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抵制此類違法行為。
9月下旬,市場監管總局對12省份進行暗訪督導,共暗訪了農貿市場88家、商場超市121家、餐飲企業186家,共發現案件線索62條,向有關地方進行了通報,對涉嫌違法的案件依法進行了立案調查處理。截至10月底,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已經向漁業執法部門通報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案件線索89條,向公安部門移送案件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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