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國企業打贏“美國對華反壟斷第一案”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綜合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宵鵬

一場歷時近17年之久的反壟斷訴訟案終於塵埃落定。

美國當地時間8月10日,美國對華髮起的維生素C反壟斷訴訟案重審宣判,華北製藥集團勝訴。據悉,此案被稱為“美國對華反壟斷第一案”。歷經一審、二審、再審和重審後,華北製藥集團迎來最終勝利。近日,總部位於河北省石家莊市的華北製藥集團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外披露了這一進展。

重審判決顯示,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再次以違反國際禮讓原則為由,撤銷了紐約東區法院2013年作出的責令河北維爾康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維爾康公司)及其母公司華北製藥集團對直接購買者原告三倍損失賠償1.53億美元的一審判決,退回案件並指令地區法院駁回原告起訴且不得再次起訴。

據介紹,這起維生素C反壟斷案是美國對華髮起的首個反壟斷訴訟。2005年1月,美國得克薩斯州及新澤西州的兩家公司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稱包括河北維爾康公司在內的中國4家主要維生素C生產企業,通過達成固定價格協議,共同實施了對美出口維生素C產品的價格共謀行為,通過減少供給量而致使維生素C價格大幅攀升,違反了美國反壟斷法,並對這兩家公司造成損失,起訴要求賠償其15.7億元人民幣。

出於各種考慮,其他3家公司在一審判決前先後與原告和解,並給予對方賠償,河北維爾康公司堅持不和解。2013年,美國法院判決河北維爾康公司在美國維生素C反壟斷案中敗訴,並承擔約1.53億美元的賠償。為了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河北維爾康公司提出上訴。

2016年9月,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二審認定,中國法律要求被告協商定價,削減維生素C出口數量,因此中國的法律體系與美國的反壟斷法相沖突,這種衝突導致了被告的法律責任。因此,該法院二審根據國際禮讓原則判決中國企業勝訴。

原告不服判決,向美國最高法院申請再審。2018年,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將案件發回原二審法院重新審理。當地時間2021年3月17日,二審法院重新組織開庭審理此案,並於8月10日再次以違反國際禮讓原則為由作出判決,河北維爾康公司勝訴。

據瞭解,國際禮讓原則是指一個國家的司法機關不能對另一主權國家的政府行使管轄權。為了尊重外國的國家主權和司法主權,國際禮讓原則鼓勵美國法院在某些特定案件的審判上,適用外國的法律或者限制國內司法管轄權的適用。

事實上,中國企業在美被指的“價格操縱”,僅是中國商務部下屬的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為避免企業間不正當競爭而導致海外傾銷指控,於2001年組織國內4家主要維生素C生產企業開會達成的維生素C出口數量和價格相關協議,相關企業的行為完全符合當時中國的法律法規。因此,根據國際禮讓原則,美國法院最終判決中國企業勝訴。

華北製藥集團方面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該案的勝訴不僅為企業挽回了巨大損失,也為中國企業應對國際訴訟提供了有益的經驗,為國內企業走出去依法維權和開拓國際市場增強了信心。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