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户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若一)7月31日,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了2021年第二季度涉嫌違法用海用島情況。第二季度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填海8處,涉及海域面積約5.47公頃;發現並制止跨海橋樑、碼頭、堤壩等涉嫌違法構築物用海27處,涉及海域面積約8.77公頃;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用島6處,面積約1.23公頃。
在8處涉嫌違法填海案例中,山東省有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93公頃;浙江省有4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50公頃;福建省有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11公頃;廣西壯族自治區有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93公頃。
在27處涉嫌違法構築物用海案例中,遼寧省有1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4.99公頃;山東省有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22公頃;浙江省有5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86公頃;福建省有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46公頃;廣東省有6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24公頃。
此外,在6處涉嫌違法用島案例中,遼寧省有1處,面積約0.11公頃;浙江省有3處,面積約0.73公頃;福建省有2處,面積約0.39公頃。
據瞭解,上述違法用海用島均已移交有關執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自然資源部將督促指導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監管工作,及時發現違法用海用島行為,依法依規處置,堅決防止違法用海活動反彈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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