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1日電 國家體育總局、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公共場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近年來,隨着各地不斷加大健身設施建設力度,公共場所室外健身器材數量不斷增多,在方便羣眾健身的同時,器材的質量和管理問題也日益凸現,如何做好公共場所全民健身器材(以下簡稱器材)配建管理工作是各地面臨的重要任務之一。為了更好地指導推動器材配建管理工作開展,真正體現“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原則,國家體育總局會同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意見》。
《意見》提出“堅持問題導向、服務全民,因地制宜、分類推進,用好存量、優化增量的工作原則,加強部門協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的總體工作要求,從八個方面推動器材配建管理工作邁上新台階,其中包括樹立法治理念,強化部門協同;落實屬地管理,明確各方責任;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提高管理效率;查找管理漏洞,摸排問題器材;加強對器材安裝驗收的監管;保證器材質量和使用安全;抓緊對問題器材進行整改;提高器材使用效益等。
《意見》強調各級有關部門要切實推進器材配建管理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各級體育主管部門要站在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高度,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器材配建管理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器材採購的監管,配合做好器材配建管理相關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器材質量認證和產品質量的監管,為器材質量安全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