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的實施意見》正式公佈。什麼樣的極端天氣會啓動應急預案?哪些時段發佈紅色預警時,中小學幼托機構採取停課措施?哪些情況下,不作遲到(缺課)處理?對於上班族,單位又應採取怎樣的措施?
颱風、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預警信號圖標及標準
颱風橙色預警信號圖標及標準
圖標:
標準: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陸地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颱風紅色預警信號圖標及標準
圖標:
標準: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陸地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4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圖標及標準
圖標:
標準: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持續。
暴雪紅色預警信號圖標及標準
圖標:
標準: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3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3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
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標準
標準: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據悉,為進一步強化應急響應措施的組織實施,着力構建全市共同防範和應對災害的應急響應機制,避免和減輕氣象災害對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的損失,保障城市運行安全,長春市就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意見原文: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的實施意見
長府發〔2021〕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氣象、防汛方面的法律、法規,我市已針對可能發生、對社會和公眾影響較大的颱風、暴雨、暴雪、重污染天氣等氣象災害分別制定應急預案,並按照災害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明確了在一級(紅色)、二級(橙色)、三級(黃色)、四級(藍色)預警級別下的應急響應措施。為進一步強化應急響應措施的組織實施,着力構建全市共同防範和應對災害的應急響應機制,避免和減輕氣象災害對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的損失,保障城市運行安全,現就我市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適用範圍
我市發佈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災害紅色預警以及颱風災害橙色、紅色預警時,適用本實施意見。
二、停課安排
(一)當日22:00前本市發佈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災害紅色預警以及颱風災害橙色、紅色預警且在22:00維持的,或當日22:00至次日6:00(含)發佈了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災害紅色預警以及颱風災害橙色、紅色預警的,各中小學校(含幼托園所、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統稱學校)應於次日全天停課,並對因不知曉有關情況到校的學生做好相應安排。6:00以後至上課前發佈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災害紅色預警以及颱風災害橙色、紅色預警的,學校應靈活安排教學活動,對延誤到校(未到校)的學生不作遲到(缺課)處理;為學生上學提供交通工具的學校或服務者,應按規定落實相關措施,切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上課期間發佈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災害紅色預警以及颱風災害橙色、紅色預警的,學校可繼續上課,並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二)學校應根據本實施意見提前制定具體應對方案,細化完善相應措施,健全值班制度,建立與學生及其家長的溝通機制。
(三)駐長高校等參照本實施意見自行制定具體應對方案,明確應對措施,並抓好組織實施。
三、誤工處理
(一)本市發佈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災害紅色預警以及颱風災害橙色、紅色預警後,除直接保障城市運行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外,其他用人單位可採取彈性工作制或臨時停產、停工、停業等措施,提倡通過手機、網絡、視頻等渠道和方式辦公。
(二)為保障職工安全,各用人單位應根據本實施意見提前制定具體應對方案,明確應當或無須上班的人員和情形以及復產、復工、復業的情形和相關規定,並告知職工。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災害紅色預警以及颱風災害橙色、紅色預警發佈後,用人單位和職工應按照本單位具體應對方案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應當上班而不能按時到崗的職工應及時與本單位聯繫。
(三)職工因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災害紅色預警以及颱風災害橙色、紅色預警造成誤工的,用人單位不得作遲到、缺勤處理,不得扣減工資福利,不得以法定假日、休息日補償,不得因此對誤工者給予紀律處分或解除勞動關係等。
(四)在工作時間發佈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災害紅色預警以及颱風災害橙色、紅色預警的,用人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及時停止不適合在該氣象條件下實施的户外作業和大型活動。
四、工作分工和其他事項
(一)市氣象局負責發佈和解除暴雨、暴雪災害紅色預警以及颱風災害橙色、紅色預警。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發佈和解除按照《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長府辦函〔2019〕42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當發佈部分區域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災害紅色預警以及颱風災害橙色、紅色預警時,在該區域的學校和用人單位要按照本實施意見執行,其他區域可維持正常學習、工作秩序,但要妥善處理相關學生和職工的遲到、誤工等情況。
(三)市直媒體及所屬新媒體、移動電視、政務微博微信、政府門户網站、通信運營商等單位要落實信息播發工作,及時、有效地發出預警及相關信息。“12345”市長公開電話和“12121”氣象服務熱線等要做好預警發佈和解除的相關諮詢工作。
(四)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加強交通運力調度和交通安全保障,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應急等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對學校、用人單位保護學生、職工安全工作加強指導。
(五)公眾要注意收聽、收看和查詢最新預警信息,並學習防災減災知識,瞭解預警信號含義和要求,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和能力。學生家長要切實承擔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
(六)氣象災害的其他災種,暴雨、暴雪和重污染天氣橙色及以下,颱風黃色及以下級別的預警響應措施,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執行。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昕 資料來源:長春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