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30日,突尼斯最高獨立選舉委員會正式宣佈將在7月25日舉行新憲法公投,新憲法草案已於當天由突尼斯總統凱斯·賽義德簽署並由官方公報正式公佈。該憲法草案中規定:政府協助總統行使行政權並對總統負責,總統對其在履行職責時所採取的行動不承擔任何責任;擬成立兩個立法機構,突尼斯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地區)委員會。
6月20日,由突尼斯總統賽義德任命進行新憲法起草的全國協商委員會負責人薩迪克與賽義德進行會面,並向其遞交了一份新憲法草案。薩迪克曾表示,該憲法草案“不涉及宗教內容”,並強調“80%的突尼斯人反對極端主義,反對將宗教用於政治目的”。根據突尼斯政府此前發佈的聲明,該國計劃於今年7月25日舉行憲法公投,並在12月17日舉行議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