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趙某某以微鯨電視升級後存在強制性開機廣告為由,要求京東商城“退一賠三”,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終審駁回趙某某所有訴訟請求。
天眼查披露的判決書顯示,2016年5月,趙某某在京東商城網站購買了微鯨55英寸智能4K超清平板電視一台,價格為2499元,自稱按照廠商提示升級後導致有開機廣告,且無法選擇跳過,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其與京東買賣合同,索賠貨款2499元,以及3倍賠償金7497元。
京東公司辯稱,作為銷售方不存在欺詐的情形,微鯨電視升級後導致有開機廣告與京東無關。
一審法院認為,案涉電視已使用3年多,趙某某未申請退貨,證明其對該商品存在開機廣告知情並予以容忍,現其主張京東公司構成欺詐並無事實依據不予支持,一審駁回趙某某訴訟請求。
趙某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20年1月14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一審判決,一審案件受理費25元、二審案件受理費50元均由趙某某負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