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6 日,
五糧液申請七糧液商標被駁
登上熱搜,
引起不少網友熱議。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五糧液公司商標異議複審行政糾紛案。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五糧液公司申請註冊的第 9047717 號"七糧液"商標(訴爭商標)與他人商標構成近似商標,原審法院及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訴爭商標不應予以核准註冊的結論正確。五糧液公司的相關上訴主張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就七糧液商標被駁相關問題,7 月 16 日下午,楚天都市報記者多次致電五糧液董秘處,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微博上,不少網友調侃五糧液申請七糧液商標被駁。網友"小侃 _www "評論稱,"我要註冊王守義十八香和四鍋頭,還有甜奈兒之類。"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數據顯示,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先後多次申請"七糧液"商標。
其中 2017 年 10 月,該公司申請了註冊號為 27098460 的"七糧液"商標,目前商標狀態顯示為"商標無效";2018 年 8 月,該公司又申請了註冊號為 32802358 的"七糧液"商標,目前該商標狀態顯示為"駁回複審中";今年 1 月,該公司再次申請註冊號為 43871401 的"七糧液"商標,目前商標狀態顯示為"等待實質審查"。
此外,該公司還於 2017 年 11 月申請了名稱為"七曲七糧液"的商標,目前該商標狀態顯示為"商標已註冊"。
北京市中聞(上海)律師事務所孟慶恩律師接受楚天都市報記者採訪時認為,"五糧液公司出於商標防禦目的註冊七糧液商標是符合商業目的的。但五糧液公司在申請註冊七糧液商標時,不能侵犯他人已經註冊的商標。二審法院正是基於這一點認定五糧液公司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商標構成近似商標而駁回五糧液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五糧液公司若不服二審判決,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孟慶恩律師在此提醒,建議有需要註冊聯合商標的公司,提前做好規劃,以免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