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週一)上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連發3條通報: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海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北京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資料圖,宋溪 製圖
新年這兩波反腐通報中,已有7名中管幹部被處理。
就在一週前的1月4日(週一),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一上午連續發佈了4名中管幹部的處理結果。分別是: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青海省原副省長、海西州委原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書記文國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鬍問鳴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駱家駹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長期關注中國反腐動向的廉政學者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早前採訪時表示,今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週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開啓之年。新年伊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重磅宣佈處分四“虎”,釋放了新的一年高壓懲腐鮮明信號。
劉國強
花費巨資跑官買官被騙
經查,劉國強毫無理想信念,初心不正、思想不純,與黨離心離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毫無規矩意識,盲目聽信“政治騙子”,花費巨資跑官買官被騙,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買房產,公車私用;違規決定使用技改貼息資金髮放定額補助,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違反保密規定;毫無道德底線,腐化墮落,家風敗壞,對家人失管失教;毫無紀法觀念,在分管領域擅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國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國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遼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王勇
在黨內民主生活會上安排他人裝樣子、搞表演
經查,王勇喪失黨的理想信念宗旨,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違規推動填海項目並造成嚴重後果;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在黨內民主生活會上安排他人裝樣子、搞表演;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安排;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轉業安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家風不正,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影響幫助家人承攬保險業務,搞權色交易;干預插手司法活動;恣意妄為,把手中權力當作交易的工具,在規劃調整、承攬項目、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海南省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李偉
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
經查,李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建設、消防工程審核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北京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