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多少年可以終生享受醫保待遇?市醫保局詳解“醫保退休”
養老有退休,醫保也有"退休"。我市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辦理完養老保險退休後,在我市實際醫保繳費滿 10 年及以上,累計繳費年限滿 25 年及以上(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就可以不用再繳費,終生享受醫保待遇。大連市醫保局近日通過官方平台,集中解答關於"醫保退休"的相關政策。
據介紹,參保人員在我市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須滿 10 年及以上,累計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須滿 25 年及以上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在辦理養老保險退休後,方可辦理醫保退休待遇核准業務。
辦理醫保退休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證、退休審批表(單位退休的需提供退休人員花名冊)原件。市民可在退休當月到所屬區的醫保經辦機構審核。
市民諮詢 : 本人 2019 年 7 月 -2020 年 6 月社保醫保斷繳,是不是前面的醫保繳費年限都清零作廢了?如果本人繼續繳費至退休,繳費年限不足怎麼辦?
市醫保局回覆 : 斷繳之前的繳費年限不會被清零,辦理退休時繳費年限不足的,由參保人員按照退休時上月繳費基數和 6% 的繳費比例一次性躉繳所差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到賬後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請在辦理完養老保險退休後,持身份證和《退休人員審批表》至各區醫保經辦機構退休審核窗口辦理醫療保險退休審核手續。
市民諮詢 : 還沒到退休年齡,醫保已經交了 25 年,還需要繼續繳費嗎?
市醫保局回覆 : 累計繳費年限滿 25 年(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是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享受醫保退休待遇的前提條件之一。在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如果醫保斷繳,那麼從中斷次月起即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為避免影響未退休前醫保待遇的享有,建議參保人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
市民諮詢 : 我是靈活就業人員,因病退職了,是否應該繼續繳醫保費?
市醫保局回覆 :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退職後,自願繳納醫療保險費,繳費中斷的,從中斷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從再次繳費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為避免影響醫療保險待遇,建議按月繳納至法定退休年齡。退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期間,享受在職職工醫療保險待遇;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在我市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 10 年及以上,累計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滿 25 年及以上的,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足的,一次性躉繳後次月享受退休待遇。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