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配備的綜合行政執法車全部是柴油車,怎麼油卡會有41次添加汽油的記錄?”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委第四巡察組日前在對展坪鎮黨委進行巡察時,一張公務油卡對賬單引起了巡察組工作人員的警覺。
經梳理,巡察組工作人員發現這張公務油卡添加汽油的時間主要集中在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因時間久遠,已不可能通過查看監控來鎖定加油人和加油車輛。
“鎮裏執法車的公務油卡,是鎮黨政辦負責保管嗎?”巡察組隨即詢問油卡持有人鎮黨政辦主任吳某。
“執法車是2015年配置的,鎮黨政辦負責辦理油卡,但在2019年9月之前,油卡一直都由鎮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管理和使用。”吳某回答道。
順着線索,巡察組通過調閲相關資料和詢問部分工作人員,最終鎖定了時任鎮行政綜合執法大隊隊長韓某某。
“2016年至2017年,你擔任鎮行政綜合執法大隊隊長期間,鎮執法車油卡是怎麼管理使用的?”巡察人員拋出了第一個問題。
“車子和油卡由我管理,油卡就放在我辦公桌抽屜裏,誰要用就向我申請。2017年9月我被借調到市採砂辦工作之後,這張油卡怎樣管理使用的就不知道了,這有什麼問題嗎?”已經被提拔為主任科員的韓某某滿不在乎地説。
“我們發現在2016年到2017年期間,執法車的油卡有加汽油的記錄。”巡察人員隨意地説了一句。
“這很正常啊,有時候鎮裏車不夠用,我們就會‘私車公用’,偶爾也會加點油。”韓某某依然嘴硬。
“只是偶爾嗎?2016年4月到2017年9月,你一共加了41次汽油,你來給我們講講,這些都是因為什麼公事?”巡察人員抓準時機,直接把公務油卡對賬單放在韓某某面前。
“怎麼有這麼多次……”在詳細看完對賬單後,韓某某漲紅了臉,向巡察人員吐露了實情。
原來,在保管執法車公務油卡期間,韓某某開始還比較注意,公務油卡只給執法車加油。後來由於無人監督,韓某某經常隨身攜帶油卡,開私家車時也揩起了“公家油”。
巡察結束後,巡察組隨即將該問題線索移交至臨川區紀委監委。經查,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韓某某違規使用其保管的公務油卡為私車加油41次,共計6750.47元。此外,因存在其他違紀行為,韓某某最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收繳違紀所得。(通訊員 林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