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時被大客車撞傷,緊急送醫需15萬元治療費,傷者暫時無力承擔。青島開發區交警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開通綠色通道,助其辦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使傷者傷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
2020年8月9日13時10分許,青島開發區交警三中隊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在灕江路與嘉陵江路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當事人受傷嚴重。民警到達現場發現一輛沿灕江路由東向西駕駛的一輛魯BQ8***號大型普通客車與沿嘉陵江路由南向北駕駛的青島1057***號電動自行車相撞,電動車駕駛員劉某某受傷嚴重,民警在現場協助醫護人員將其送往醫院接受救治。
後經民警瞭解傷者劉某某頭部開放性顱腦損傷需要進行頭骨手術,另外左肩膀粉碎性骨折,醫療費用需要將近15萬元。被送到醫院以後,劉某某在昏迷了16天之後才醒過來,隨即進行了第三次頭骨手術。瞭解到傷者的傷情以及家庭情況後,救助民警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介入,救助辦民警積極行動、主動服務,聯繫劉某某並登門詢問具體情況,詳細講解救助基金政策,現場為劉某某辦理救助基金申請相關手續。
最終,通過警醫快速有效聯動,救助辦通過審核按照規定為傷者墊付了80000餘元搶救費用,使劉某某傷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
通訊員 潘志強 楊臻 信網記者 嶽祥
[來源:信網編輯:古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