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簽得手都酸了。”近日,一輛在柳州市區有41次違停記錄的小轎車被柳州市城中區執法部門查處。車主連續“簽單”41次,被罰6150元,心痛地表示以後再也不會違停了。這也是截至目前,城中區城管執法局在整治人行道違停“攻堅”行動中查處的違停次數最多的違停車輛。
鄧湖廣供圖
3月11日上午9時許,有市民向智慧城管平台投訴,反映南二路的人行道上有車輛違停。
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發現一輛黑色小轎車停在電動車泊位裏。經查詢,該車一年多時間內,共有41次違停行為被記錄,且從未到執法部門接受處理。執法人員現場取證後,依法拖離了該輛違停車。
鄧湖廣供圖
當日下午4時許,車主張某到執法部門接受處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輛違停依法交納罰款150元,車主因違停41次,總計需要繳納罰款6150元。連續在41張罰單上簽字確認,張某連稱“簽到手軟”,表示以後會吸取教訓,再也不違停了。
鄧湖廣供圖
據瞭解,從3月1日開展人行道違停“攻堅”行動以來,共有13輛“違停大户”、200餘輛違停電動車被執法人員查處拖離,有效遏制了人行道違停現象的蔓延。執法人員希望市民文明出行,有序停車,共同創建文明城市。
來源丨南國今報記者 許潔琳
來源:廣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