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也是香港社會的重要價值。香港基本法作為根據國家憲法制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性法律,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制度的主要內容及未來發展的路徑和原則,確認和保障香港民主發展。基本法明確規定的“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以及藴含的均衡參與原則,是完善選舉制度和發展香港民主所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自迴歸以來,在新的憲制秩序下,香港社會確立了嶄新的民主發展目標,並在“一國兩制”下逐步探索發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朝着基本法確定的民主發展目標不斷邁進。
選舉制度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內容
香港選舉制度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基本法建構的特別行政區制度的一部分,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內容。香港選舉制度的發展,既是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制度機制、提高特別行政區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體現,也是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體現,關係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選舉制度是香港民主發展的重要內容,成為我國民主制度的組成部分,包括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中行政長官、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的選舉等。此外,憲法和基本法還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如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香港選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大代表,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這些選舉制度和實踐均體現了香港政制發展的民主特色,構成了“一國兩制”下香港民主發展的豐富內涵和多元形態。
均衡參與是香港民主發展的重要特色
迴歸祖國開啓了“一國兩制”下香港民主的新紀元。在中央主導下,香港選舉制度循序漸進向前發展,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成分持續增加,香港政制發展沿着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所設定的路徑逐步推進。《“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中指出,完善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全面準確貫徹了“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既堅持“一國”原則,又尊重“兩制”差異;既充分體現“愛國者治港”原則要求,修補了選舉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又做到了包容開放;既保證廣泛參與,又體現均衡參與;既發展選舉民主,又加強協商民主;既維護了政權安全,又有利於提高治理效能;既有利於促進良政善治,又有利於維護和實現香港廣大居民的民主權利。
均衡參與原則意味着保證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政治參與,依法保障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利益。政治上的均衡參與,符合基本法對“廣泛代表性”的要求,有利於夯實特區政權機關的民意基礎,提升特區管治權威。通過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均衡參與,能夠反映香港社會的不同意見和訴求,有利於減少政治爭拗和內耗,強化行政和立法之間的有效配合與制約,提高治理效能,維護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香港社會的多元構成決定了香港社會利益的多樣化。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均衡參與,有利於充分表達並平衡不同主體的意志和利益,減輕社會撕裂、凝聚社會共識,維護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根本利益。
為了回應香港社會對均衡參與的普遍關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完善選舉制度,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的組成由原來的四大界別增至五大界別。新選舉制度明確了選舉委員會五大界別共40個界別分組的劃分、名額分配以及產生方式,調整優化了有關界別分組,實現選舉委員會規模和界別分組數量雙增加,從而既體現選舉的廣泛代表性,又符合均衡參與原則。
“愛國者治港”是實行“港人治港”的最低標準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堅持“愛國者治港”不是高標準,而是實行“港人治港”的最低標準。“愛國者治港”是事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原則。香港的民主發展,必須堅決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堅決防範香港管治權被反中亂港勢力及其背後的外部敵對勢力所攫取,確保特別行政區政權安全,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為體現“愛國者治港”原則,在選舉委員會界別中新增第五界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強化了國家利益的代表;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對參加選舉委員會選舉、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全面落實。通過完善選舉制度,確保選出管治能力強的堅定愛國愛港者。
基本法賦予了香港居民廣泛的民主權利和自由。“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必須遵循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充分保障香港全體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是新選舉制度的重要特徵。新選舉制度有效地保障了來自社會基層羣體的民主權利,居住公屋和“劏房”的人士、註冊電工等成為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立法會候任議員中,不少來自不同階層、界別的年輕人以及新面孔,體現多元和包容,這在香港的過去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時,新選舉制度更加側重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的均衡設置、合理配置不同方式選舉產生立法會議員的比例、增強選舉的代表性,以實現選舉制度的完善。
推動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發展
民主是歷史的、具體的、發展的,各國民主植根於本國的歷史文化傳統,成長於本國人民的實踐探索和智慧創造。各國人民有權立足本國曆史、文化與政治制度等,選擇適合本國的民主發展道路。“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不僅豐富了我國民主制度的內涵,也為全人類民主事業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考與經驗。新選舉制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拓展了香港民主的實踐,體現了香港民主發展的特色。新選舉制度有利於提升民主質量、提高管治效能、促進良政善治,符合基本法明確規定的“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以及藴含的均衡參與原則,為最終實現“雙普選”目標創造了有利條件。
“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是中國人民對人類政治文明的重大貢獻。堅定不移推動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發展,對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具有深遠意義。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1年12月31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