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香港法律界人士聯署支持全國人大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由 長孫秀芬 發佈於 綜合

新華社香港3月12日電(記者劉明洋、林寧)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1日通過了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逾90名香港法律界人士12日聯署表示支持。他們認為,決定高瞻遠矚,從香港的長遠利益出發,消除激進“攬炒”破壞等政治亂象,有望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令“一國兩制”實踐行得更遠更好。

在當日的記者會上,特區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宣讀了聯署聲明。聯署人還包括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周浩鼎、容海恩,以及資深大律師清洪、大律師馬恩國、律師陳曼琪、律師黃英豪等法律界人士。

聲明表示,決定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聲明強調,“愛國者治港”並不是新要求,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早就規定香港管治班子“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是對管治者愛國要求的法律體現。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亦再次清楚説明,香港管治班子必須由愛國者擔任。

聲明指出,香港現在的選舉制度出了漏洞,以致有入閘當選者在就職宣誓時作出侮辱國家民族的行為,擔任議員後要求外國制裁香港,甚至作出癱瘓立法會運作等傷害國家及香港利益的行為。這嚴重超越了“一國兩制”的底線。決定堵塞了目前香港選舉制度的漏洞,確保日後參選人符合基本法要求,誠心誠意擁護祖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不做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事。

聲明表示,相信完善後的選舉制度能吸引更多符合愛國者標準的政治人才參與特區政府和立法會的工作,將來香港政治制度仍然會有不少空間給予持不同意見及聲音的人士加入。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