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連續蹲守6個晚上,終於逮到這傢伙!查扣的船竟還是PVC管做的

由 機東林 發佈於 綜合

近日

根據羣眾舉報

梅縣區農業農村局

聯合白渡鎮人民政府

白渡鎮派出所

查處了一起非法電捕魚案件

記者從白渡鎮人民政府處瞭解到,近年來梅縣區石窟河白渡鎮沙坪村河段多次出現非法電捕魚現象,電魚者往往在深夜出動,且行蹤不定,給執法工作帶來一定難度。

“近期我們再次接到羣眾舉報,執法人員在該河段連續蹲守了6個晚上,終於在8月17日21時左右發現有人在非法進行電魚作業。”白渡鎮副鎮長曹立平告訴記者,當時執法人員立即要求嫌疑人將船駛向岸邊,並現場查獲蓄電池1只、超聲波電魚工具1台及女裝摩托車1輛,同時扣留了嫌疑人駕駛的PVC管簡易小船1艘。

8月18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及《廣東省海洋與漁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漁業類)》的有關規定,嫌疑人(蔡某某,54歲,白渡鎮沙坪村人)被處以沒收超聲波發生器1台、12伏蓄電池1只,及罰款30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同時梅縣區農業農村局會同白渡鎮人民政府、白渡鎮派出所給予嫌疑人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暫扣的PVC管簡易小船則根據有關規定移交白渡鎮人民政府處理。

 

據瞭解,嫌疑人進行電魚作業時駕駛的是“三無”PVC管自制簡易小船,穩定性差,且嫌疑人未穿救生衣,存在極大安全隱患。“當地有不少村民世代以捕魚為生,嫌疑人抱着僥倖心理,認為電捕魚來錢更容易,但這種做法不僅違法,且會對我們的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曹立平提醒廣大羣眾,電捕魚是一種毀滅性的捕魚方法,我市嚴禁在石窟河非法從事電魚作業。“下一步我們將聯合有關部門增加突擊檢查的次數,加強執法監管,加大懲罰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電捕魚行為,切實維護水域生態平衡。”

記者:朱綺輝

來源:梅州日報民生一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