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判決書168頁、10萬字,“東平二號”案17人涉黑團伙被判刑

由 淡圖強 發佈於 綜合

近日,張偉衝等17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一案(又稱“東平二號”案件),經南海區法院與佛山市中級法院一、二審審理查明,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串通投標罪等罪名,判處被告人張偉衝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判處其餘1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至八個月零七天不等,並處罰金;法院另對涉案相關財產進行了依法處理。

長達168頁、總數達十萬字的判決書,悉數記錄下了“東平二號”案件張偉衝等17人涉黑團伙的罪行、法官的縝密分析以及法律利劍所給予的嚴厲懲罰。

招徠“馬仔”,掛靠企業

涉黑團伙漸成氣候

“東平二號”案的核心人物——張偉衝,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參與工程業務。2010年,在與某公司因土石方工程發生矛盾後,張偉衝組織手下前往該公司及其負責人家中大鬧,影響極壞,自此,張偉衝迅速在當地樹立了個人的非法影響力,並開始正式組建團伙勢力,招攬、拉攏了一批刑滿釋放、社會閒散人員,逐步在西樵鎮形成了一個以張偉衝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2014年起,為了承包工程,張偉衝開始通過掛靠正規公司的方式參與建築工程投標,後來自行成立金崗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開展經營活動。雖然披着正規公司的合法外衣,實際上張偉衝等人卻是壟斷着西樵聽音湖一帶土方工程,強攬工程、欺行霸市的黑惡勢力團伙。

“服從指揮、隨叫隨到、不能得罪客户、不準頂撞張偉衝”。——該組織內部層級分明,分工明確,並有着自己的一套組織紀律。

滋擾村民,強迫交易

攫取鉅額經濟利益

有了“小弟們”充當“打手”之後,為了承包工程、攫取個人經濟利益,張偉衝更加肆無忌憚。

2014年4月起,為降低工程成本,張偉衝安排組織成員在西樵鎮聽音湖片區嶺西村已被政府徵收的土地內實施非法填土。4月16日,當地十多名村民到場阻止填土施工。該組織不僅使用言語威脅、恐嚇到場的村民,還到個別村民家中進行言語威脅,並安排他人扮作乞丐多次實施滋擾,持續時間近一個月。

在該組織的長期恐嚇威脅之下,村民們的日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但礙於張偉衝在當地的勢力,大家敢怒而不敢言。

除了要挾村民以推進自己的工程項目之外,該組織還採取暴力、威脅、滋擾等違法犯罪手段,通過強迫交易的方式獲取工程施工項目,牟取非法利益。

2015年2月,在西樵鎮嶺西村已徵收土地填土工程招標項目中,為中標該工程,張偉衝遂掛靠某建築公司進行投標,並事先串通了三家公司進行投標報價。此外,為確保其他公司不參與投標,張偉衝還安排組織成員於招投標當日在鎮公共資源交易所向多名投標人宣稱該工程已由張偉衝完成,其他人不得參與,並使用言語威脅、恐嚇、圍堵被害人車輛、搶奪標書、強迫被害人收取紅包以換取標書,致使其他投標人無法進入投標現場,令該工程最終由張偉衝所掛靠公司中標。

經查明,2014年至2018年,該組織通過掛靠他人公司,或以組織成員個人名義,先後施工多個土方工程、填土工程獲利,工程標的總價約5000萬元。此外,該組織還通過非法壟斷聽音湖片區的土石方等工程,獲取經濟利益約2000萬元。

採寫:南都記者劉軍豔 通訊員 南法宣 朗乾坤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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