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那麼大,好想“翻牆”去看看
少數網友通過“翻牆”軟件
連接境外網站
有的瀏覽不良網站的同時
還在境外論壇、網站發佈不實信息和言論
近日,湖南常德一男子
通過VPN“翻牆”訪問境外網站
被行政處罰
7月28日
據湖南省津市市公安局通報
津市市公安局
網安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
有人使用“翻牆”軟件接入境外網絡
辦案民警隨即展開調查
並迅速查明
家住某小區陳某使用“翻牆”軟件瀏覽境外色情網站的違法事實
據警方調查瞭解,違法行為人陳某自2019年2月向吳某購買“翻牆”軟件後,便將該軟件下載至自己蘋果手機中,在手機上使用該軟件建立非法信道進行國際聯網,並長期用於瀏覽境外色情網站。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十四條之規定,給予違法行為人陳某警告處罰。
法律規定
所謂的“翻牆”,是指繞過相應的IP封鎖、內容過濾、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實現對網絡內容的訪問。在我國網民所稱的“翻牆”,一般是指繞開我國的法律管制,瀏覽境外服務器的相關網頁內容。
為了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管理,保障國際計算機信息交流的健康發展,我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其中規定了“計算機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安機關會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處罰規定
行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訪問境外互聯網網站的“VPN”翻牆服務的,可能會觸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情節嚴重的,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如果行為人使用“翻牆”軟件獲得某些不實言論、信息後,進行散佈、造謠,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可能會觸犯“尋釁滋事罪”或者是“誹謗罪”等等。
來源:津市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