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迪嫖娼被拘留,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可能要賠付違約金

本文轉自【大河報】;

李雲迪嫖娼被拘留,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可能要賠付違約金

平安北京朝陽微博今日發佈消息,朝陽公安分局接羣眾舉報稱,有人在朝陽某小區賣淫嫖娼。對此,警方依法開展調查,將賣淫違法人員陳某卉(女,29歲),嫖娼違法人員李某迪(男,39歲)查獲。經審查,上述人員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均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北京鵬凱律師事務所主任張仲凱認為,在我國,雖然嫖娼行為不構成犯罪,但可能會遭受治安處罰。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嫖娼涉及以下情節,可能構成犯罪:一、嫖宿幼女。如果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我國刑法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涉嫌傳播性病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法報君説:作為公眾人物,崇德守法、潔身自好,以高品質、有價值的作品贏得公眾認可,方能走得長遠。娛樂圈不是法外之地,無論是誰,違法必懲!

律師談“李雲迪嫖娼被拘”後果:或終身無法從事演藝行業

據@央視網快看 ,除去因嫖娼而被行政拘留,律師常莎表示,李雲迪還可能被演藝公司追究違約責任,嫖娼事件將使李雲迪無法再上綜藝節目面臨合同違約的責任,可能要賠付違約金。律師範辰表示:“有可能他終身都不能從事演藝行業,也有可能經歷幾年的禁演期限。”

22日,中國音樂家協會發布聲明稱,依據《中國音樂家協會章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中國音樂家協會秘書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取消李雲迪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資格

李雲迪嫖娼被拘留,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可能要賠付違約金

央視網評|李雲迪跌落神壇完全是自作孽!

顏值不是違法的擋箭牌,才藝也不是胡來的護身符。“鋼琴王子”李雲迪嫖娼被抓,再次給某些視國法為無物的明星大腕敲響警鐘:遵紀守法是做人的底線。 誰敢於突破底線,挑戰國法和公德,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一個時期以來,某些明星大腕頻頻挑戰社會良知、道義乃至法律尊嚴。這些被捧上天的人生活在虛幻之中,已經找不到北了。但嚴酷的現實卻讓這些人打回原形,有的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有的則聲名狼藉,早已混不下去。就是在這樣激濁揚清的大背景下,這位堂堂的李雲迪居然飛蛾撲火,再次以身試法,給社會添了一把猛料,這不能不令人驚詫,也讓人感到痛心。

看到這樣的新聞,有時幾乎難以置信。 明星大腕即便做不到德藝雙馨,也不該淪落至此、自取其辱啊!希望明星們潔身自好,類似李雲迪的猛料應該少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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