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記者從公安部獲悉,公安機關對接報案、現場執法、辦案區使用管理、訊問、涉案財物管理等執法辦案全流程、各環節進行全面記錄,着力打造全面覆蓋、有機銜接、閉環管理的執法記錄鏈條,實現執法活動全過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公安部法制局二級巡視員曾斌向記者介紹,公安部已出台《關於建立健全公安機關執法全流程記錄機制的意見》,部署開展執法全流程記錄工作。各地結合實際,通過文字、圖片、視音頻記錄和信息系統記載等多種方式,對接報案、現場執法、辦案區使用管理、訊問、涉案財物管理等執法辦案全流程、各環節進行全面記錄,着力打造全面覆蓋、有機銜接、閉環管理的執法記錄鏈條,實現執法活動全過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從接報案開始,將接報案信息登記到統一的接報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統,實現接報案、受案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網上記載、全流程網上運轉;在現場執法過程中,執法記錄儀客觀、全面記錄現場執法活動;在辦案區使用管理方面,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執法活動全記錄,並依託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辦案區執法活動的全程、動態監督管控;訊問犯罪嫌疑人時,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在涉案財物管理方面,詳細記錄涉案財物基本情況及移交、調用、發還、處置等信息。
曾斌表示,執法全流程記錄機制的建立,為規範執法活動、提升辦案效率、保障民警依法履職和人民羣眾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