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足額髮放救助金 助貧困勞動力返崗

日前,民政部部署做好受災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充分發揮民政職能作用,認真做好受災困難羣眾救助幫扶,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受災地區要及時足額髮放救助金,進一步保障好災區困難羣眾基本生活。對受洪澇災害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羣眾,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範圍。對基本生活受洪澇災害影響,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受災困難羣眾,要通過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要進一步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及時受理和回應困難羣眾求助,確保困難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要加強相關社會救助政策與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的銜接,對經應急期救助和過渡期救助後,基本生活仍存在較大困難的受災羣眾,要按照“先行救助”有關規定實施臨時救助;對符合低保和特困供養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供養範圍。要加強臨時救助、走訪慰問等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的統籌銜接,進一步增強救助實效。

民政部、應急管理部聯合印發《關於發揮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作用 加強城鄉社區防汛救災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要求,受災貧困地區要針對受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一户一策”制定幫扶措施,支持社區工廠等扶貧企業、扶貧車間復工復產,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強化扶貧產業產銷對接,着力幫助返鄉在鄉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最大限度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 人民日報 》( 2020年08月17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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