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晚上工地沒人、散落的建築材料較多後,他動起了歪心思。見施工方沒有覺察,他還將已經裝好的建築材料拆卸下來——建築材料被他當廢品賣掉
原標題:發現晚上工地沒人、散落的建築材料較多後,他動起了歪心思。見施工方沒有覺察,他還將已經裝好的建築材料拆卸下來——建築材料被他當廢品賣掉
高速公路施工段建材被盜實時監控
青海省海東市寧互高速公路施工段的施工建材陸續不翼而飛,後又出現在廢品收購站。施工段建材為何變成廢品?是誰偷樑換柱將新的建材當廢品變賣?
李某和李某某是一對夫妻,一家人都在青海省西寧市務工。老兩口乾的是收廢品的老本行,在西寧周邊縣域活動,為了搬廢品時少費些力氣,李某在自家雙排車上安裝了吊機。時間久了,李某認識了不少廢品收購站的老闆。
在一次聊天中得知寧互高速公路已開始施工,李某便立刻開車帶着妻子李某某去寧互高速公路施工工地收廢鐵。經過幾次觀察,李某發現晚上工地上基本沒人,而且工地散落的建築材料較多,少幾件也不易被察覺,於是他動了歪心思,想着“拿”一些建築材料當廢品賣。
2021年8月22日凌晨,李某開車來到寧互高速公路大莊村施工段,發現路邊停放着一輛貨車,在確定四下無人後,他將車內的13片鋼模板盜走。第二天,他將這些鋼模板當廢品賣給了廢品收購站老闆張某,得款2370元,這讓他興奮不已。當晚他決定再去碰碰運氣,在寧互高速公路西山根施工段,他盜走了工地上的3片鋼模板和40公斤廢鋼筋,後賣給了張某,獲利828.18元。
因做賊心虛,此後的20天內李某沒敢再到工地作案,而是一直在周邊廢品收購站打聽消息。得知施工方並未發現建築材料丟失後,他的膽子更大了。
張某見李某隔兩天就有“廢品”賣,且“廢品”基本是嶄新的,便問李某“廢品”是從哪兒來的,李某怕出事,謊稱是別人偷來賣給他的私貨。張某發現李某有些緊張,但為了自己的利益也沒再多問。張某認為自己把收購來的鋼板切碎賣給鋼廠,別人查不出來,便對李某説大家都是老鄉,這東西在他這兒賣沒問題,不會出事,讓他放心,以後有貨就拉過來。但李某不放心,讓張某把店內的監控視頻刪了,以防萬一。
和張某達成默契後,李某開始瘋狂作案。因鋼模板較重,他讓妻子當幫手,在短短兩個月內連續作案8起,不論是放在工程車輛裏嶄新的建築材料,還是工地散落的挖鬥等機械設備,他都“拿”走。實在沒有零散的建築材料,他就動手拆卸高速公路剛安裝好的鋼模板、伸縮縫鋼板,然後拉去廢品收購站變賣。原價276元一片的鋼模板,被李某以每公斤3.2元的價格出售。
“昨天剛安裝好的建築材料,第二天就不翼而飛了。”頻繁的失竊讓施工方起了疑心,他們準備守株待兔。2021年10月2日晚,李某和李某某又開車來到工地拆卸鋼模板,裝完車準備回家時,被工地上的工人發現。李某開車逃跑,後被工地負責人駕車攔停在互助縣吐谷渾廣場。
公安機關經偵查查清犯罪事實,李某夫婦涉案金額為5.3萬餘元,後將該案移送至互助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喬玉金審查案卷時發現,張某明知所收“廢品”為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購,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於是,該院決定自行補充偵查。
經互助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22年4月20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李某某犯盜竊罪,屬從犯,判處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張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一審判決後,張某不服,提出上訴。6月21日,海東市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李維 王麗坤 劉金鳳)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