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劍指職務犯罪 基層公職人員仍是腐敗犯罪高發羣體
光明網北京7月21日電(記者 陳暢)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以“提升職務犯罪檢察品質 為反腐敗鬥爭貢獻檢察力量”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檢第二十批指導性案例。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廳廳長王守安通報,2018至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各級監委移送職務犯罪40326人。其中2018年受理16092人,2019年受理24234人,同比上升50.6%。經審查,決定提起公訴28387人,決定不起訴954人。
王守安表示,貪污賄賂犯罪是主要職務犯罪類型,基層公職人員職務犯罪佔絕大多數。檢察機關受理的職務犯罪案件中,貪污賄賂類犯罪佔比超過80%,所涉罪名集中在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和挪用公款罪。鄉科級以下公職人員佔80%以上。此類犯罪主要發生在工程建設、徵地動遷、惠民資金、專項補貼等資金密集、監管薄弱領域,且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增幅明顯,蠅貪、蟻貪類案件佔比較大,基層公職人員仍是腐敗犯罪高發羣體。
王守安還指出,個別案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影響十分惡劣。少數職務犯罪分子利慾薰心,瘋狂斂財,不計後果,涉案金額十分巨大,有的涉案金額高達幾千萬、上億元。其中既有小官大貪,也有高官鉅貪。如最近開庭審理的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受賄7.17億元。這些案件影響惡劣,嚴重敗壞黨和政府形象。
來源: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