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程行歡
轟動一時的“假黃金”終於有了公開宣判信息,讓人一窺案件進展。
10月1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一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武漢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與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信託”)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在對於原告人長安信託的賠償訴求,二審民事裁定書在披露的信息中顯示:“支持一審判定,駁回人保武漢分公司上訴,維持原裁定。”
案件於今年上半年進入大眾視野。中國最大的黃金首飾製造商——金凰珠寶,以83公噸“黃金”作為擔保,向多家金融機構貸款200億元。
這批黃金,採用了“黃金質押加保單增信”手法,陸續向民生信託、東莞信託、安信信託、四川信託、長安信託等逾12家中國金融機構融資,而作為擔保的大量黃金都被存放在信託機構及銀行的保險箱裏。但在進入2020年以後,由於出現兑付危機,遭到法院強制執行質押,結果開箱驗貨時,質押的金條主要成分為銅合金。
這一金融大案無論是業界,還是吃瓜羣眾,最為關注的就是上了保險之後,保險公司賠不賠。根據民生信託對投資者的説明函,保險公司對黃金的質量和重量提供了特別約定,如果質量不符合保險單約定,即視為保險事故,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而人保方面則認為,武漢金凰以虛假的黃金投保,涉嫌保險詐騙等刑事犯罪,目前公安機關已經立案,並正在對案件開展刑事偵查。
在這份披露的判決書,只是涉及到了其中一家融資機構長安信託與人保財險8.2億元的賠償請求,並提供了重要的三份證據,其中最為重要的證據就是《特別約定清單》。《特別約定清單》約定,人保武漢分公司為金凰公司出質的4784公斤Au999.9足金黃金承保黃金的質量和重量,本保單項下單一受益人為長安信託,本保單項下爭議向受益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這份判決書最後透露了兩個信息:人保財險希望將訴訟的管轄權移至湖北,不過法院駁回了人保財險的這一上訴請求,解決了管轄權的問題;其次一審裁定將人保武漢分公司的保險責任表述為提供擔保,該表述有誤,應予糾正。最終這8.2億有沒有賠付,還有待相關部門披露一審裁定信息。
來源 | 羊晚晚報•羊城派
責編 | 陳澤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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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 | 鄭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