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杭州的羅大伯為了幫助朋友,把房子過户給了對方,用於去抵押銀行貸款,當初雙方約定好五年將房子過户還給羅大伯,可現在已經十多年過去了,房子要不回來,羅大伯和老伴還面臨着無家可歸的局面。
羅大伯和徐阿姨夫妻倆都已經年近八旬,現在居住的120個平方的房子是他們花了大半輩子積蓄買的。老兩口有個老熟人姓胡,2008年,胡先生的愛人王女士突然登門拜訪説要借錢,羅大伯爽快地答應了,接下來老兩口就帶着房產證去了銀行,可諮詢後才知道由於老兩口都超過了60歲,他們沒法辦抵押貸款,王女士提出了一個離譜的要求:讓老人把房子過户給她,以她的名義向銀行抵押,這樣一個要求,老兩口竟然也答應了。
最終老兩口把房子過户到對方名下,過户的時候沒有收一分錢,幫了這麼大的忙,兩個老人家沒有要求任何額外報酬,房屋過户時,雙方簽了一份承諾書,註明房子雖然過户出去了,但是使用及處置權仍屬於兩個老人,並且五年內須將房子重新過户回來。
五年期限到了之後,王女士以各種理由推脱,過户是事情一拖再拖,直到2020年1月2日,拱墅區人民法院來查封房子,老兩口才恍然大悟。原來2019年王女士向個人借了將近30萬,沒有按期歸還,對方起訴到法院。兩位年近80的老人好心出借自己的房產,卻面臨無家可歸,當時他們提起了執行異議的申請,最終查封取消了。
羅大伯意識到問題嚴重,將對方起訴到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想要回屬於自己的房子。經過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調解,王女士和胡先生無法將房產過户給兩個老人,造成的損失為600萬,雙方約定在2020年12月31號前支付100萬,其餘款項分十年付清,在款項付清之前,老人依舊可以居住在自己的房子裏。
事情告一段落,可是一直到現在,兩個老人家都沒有收到對方的還款,反而又收到了杭州上城區人民法院的執行裁決書,裁定書上寫明,由於王女士無法償還郵政銀行的400多萬貸款,被銀行告上法院,現在強制執行查封其名下房產。
律師表示兩位老人的情況特殊,在材料充分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執行復議,目前羅大伯和徐阿姨正在收集資料。
(素材來源:浙江電視台《小強熱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