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
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河北省衞生健康委員會
聯合下發
《關於實行疫情防控期間
道路交通管控“七項禁止”措施的通知》
明確道路交通管控禁止採取的措施
確保全省道路安全暢通
為全省抗擊疫情提供順暢交通保障
強力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大局
以下是《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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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衞生健康委員會
關於實行疫情防控期間道路交通管控
“七項禁止”措施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衞生健康委員會,雄安新區公安局、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紮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應急物資運輸、民生保障車輛及其他符合防疫安全要求車輛通行,確保全省道路安全暢通。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衞生健康委員會共同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間道路交通管控“七項禁止”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禁止以硬隔離方式阻斷國省道路、高速公路。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確保本行政區域內國省道路、高速公路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挖溝、堆土、設置路障等方式,阻斷國省道路、高速公路。已採取硬隔離方式阻斷的,要立即予以撤除。
二、禁止在國省道路市、縣交界處重複設站檢查。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在行政區域交界處設置檢查站點的,要主動與毗鄰地區協調溝通,實行聯勤聯動,做到同一方向只設置一個檢查站點。對重複設站檢查的,要立即進行撤併整合。
三、禁止對低風險地區車輛進行雙向勸返。
各檢查站點特別是環省、市界檢查站點,對來自低風險地區且符合防疫安全要求的車輛,要保證順暢通行。仍在實施雙向勸返的,要立即調整。
四、禁止阻塞高速公路出站口車輛通行。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在高速公路出站口進行檢疫檢查的,要科學劃定待檢區域。車流量較大時,及時增加人員、設備,增設檢查車道,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因檢疫檢查造成車輛擁堵至高速公路主線。
五、禁止要求應急物資運輸和民生保障車輛辦理本地通行證件。
各檢查站點要確保持有全國統一《進出河北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車輛順暢通行,不得要求辦理本地通行證件,保證一證暢通,不受阻攔。對未持證但經核實確屬應急物資運輸和民生保障車輛的,要主動幫助辦理。
六、禁止阻礙應急物資運輸和民生保障車輛通行。
各檢查站點要設置專用檢查通道,並通過設置護欄、施劃標線、設置提示牌、安排人員指引等方式,開闢專門通行車道,在符合防疫安全要求的情況下,確保應急物資運輸和民生保障車輛優先快捷通過。
七、禁止車輛防疫檢查措施層層加碼。
各檢查站點要嚴格執行省防疫指揮部門有關檢疫檢查政策規定,做到一次停車、同步檢查、順利通過。不得隨意採取不給車輛加油、限制司乘人員離車等不合理管控措施。
各地接此通知後,要立即聯合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第一時間傳達到各檢查站點、全體工作人員,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17日
來源:燕趙都市報
來源:燕趙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