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機關報評“第一次”收禮:貪心一動,底線失守

中紀委機關報評“第一次”收禮:貪心一動,底線失守

“第一次辦的情況是符合政策的,但如果辦了之後,收了別人的好處,那麼第二次他就會拿有難度的問題讓你關照,到了第三、第四次,就會變本加厲,拿一些違紀甚至違法的事情讓你幫忙處理。”在媒體近日報道的浙江省龍港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局原二級主任科員黃華潘違紀違法案中,當事人的這番話發人深省。面對誘惑和“圍獵”,黃華潘步步淪陷,最終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涉案贓款依法予以收繳。

初之不慎,終貽大患。“初”就是第一次,作為人的心理防線的“第一次”一旦被打破,慾望就可能一瀉千里。黃華潘在任原龍港鎮綜合管理執法大隊大隊長時,收過管理服務對象李某的一箱柚子禮盒,後來發現禮盒內藏有1萬元現金,對此他也有過忐忑和猶豫,但最後還是沒能守住這個“第一次”,將財物據為己有。一次守不住,次次做讓步。從收受1萬元開始,黃華潘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違法經營、崗位調整及職務晉升、建房審批手續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相繼收取乾股分紅、煙票、現金等各種錢物共計41.75萬元。

誘惑當頭,如果不能從最初就堅決抵制,就會形成破窗效應,導致步步失守、節節退敗,對紀法的敬畏越來越淡,對錢財的貪慾越來越盛。黃華潘在回憶自己的墮落過程時講道:“他們表面上給你送一些海鮮、水果禮盒,看似正常的人情往來,禮盒一打開,那裏面裝的就是錢或者煙票,當自己發現之後為時已晚,送禮的人已經走了。”其實,當發現禮盒裏的錢或煙票時,如果及時退還並不晚,真正晚的是他遲遲沒有下定拒腐防變的決心,沒有付諸戒貪止欲的行動。

貪心不可有,貪慾不可縱。對於各種充滿誘惑、可能遭受“圍獵”的事情,應戒慎於未發之時,居安思危,防微杜漸,不斷強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覺,從思想源頭上消除貪腐之念,真正看緊第一道關口、守牢第一道防線。時常想一想放縱貪慾給自己、給家庭造成的嚴重後果,以此警示自己內無妄思、外無妄動,廉潔用權、乾淨幹事。(王李彬)

原標題:貪心一動底線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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