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駕不小心撞了人要承擔全責?車主直喊冤,4S店:誰開車誰賠償
如今這個時代主要的代步工具唯獨汽車莫屬,它憑藉着自身的多種優勢在眾多交通工具上拿下魁首,而開車和買車是兩回事,買車的學問可一點都不比開車低。而很多人在買車之前會預習很多相關功課,選擇哪種汽車、去哪裏買車、相關優惠政策是怎樣。通過多方對比最終才敲定下來去店裏看車之後,再進行試駕。而4S店會有專門的試駕車提供車主體驗,由於新手司機一般不瞭解試駕的過程,所以在試駕的過程中一旦發生了交通事故就很難辦了,就好比下面説到的這個車主。
這個車主通過千挑萬選,最後本想去4S店選購豐田凱美瑞的,但由於沒有實際上手過並不知道實際效果如何,所以就去了一家4S店進行體驗。可恰逢4S店內的絕大部分車在當時都被調到車展上了,所以當時店內並沒有車子可以提供試駕。可是車主又想試車,所以一名工作人員直接拿出了一輛新車滿足車主的要求,店內人員尋思如果説這個人覺得可以那麼這輛車就直接賣給他了。可意外便如期而至,車子剛剛開出去就遇到了交通事故,不巧撞到了一位正在騎電動車的大爺,並且當場就將他送到了醫院中,沒有出現什麼重大問題。
而大爺所需要的醫藥費價格為八千元左右,這樣的價格車主覺得有點高昂想與4S店進行協調。卻被4S店告訴這輛車並沒有上保險,所以在試駕過程中的所發生的一切由試駕人員負,而4S店工作人員急忙説到,誰開車誰進行賠償。而車主當場就傻眼了,自己來試駕不僅要賠醫藥費還要賠維修費,這樣的倒黴事攤在誰身上都不願意,車主就説我開的是你們的車所以責任應該在你們身上,但尷尬的是在試駕前並沒有簽訂協議。
而這個責任算誰的就很難説了,在當時客户急着試車,車主就沒想太多就沒有簽訂條約就讓車主上路了,但誰也不知道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只能怪試駕車主太不小心了。所以雙方找來了協調人,協調人説這個問題可以請求投保人和駕駛員共同承擔這件事的責任,共同承擔這件事故的費用。可當時店內並沒有負責人,在各個開始的協調中是雙方各一半,畢竟沒有籤條約是4S店的疏忽。
而車主也還是感覺自己很虧,最後的協商結果是,試駕的這位先生需賠償一千元剩下的為4S店承擔這次費用,而4S店則表示這就當給自己漲一次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