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領域持續反腐!原行長關喜華、原理事長佟鐵順被查

金融領域反腐力度持續加大!

9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2條關於金融系統的反腐消息: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關喜華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佟鐵順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稱,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關喜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稱,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佟鐵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關喜華簡歷

關喜華,女,滿族,1963年5月生,黑龍江齊齊哈爾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東北農業大學農學專業和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

1983.09—1987.07東北農業大學農學專業學生

1987.07—1989.12大慶市三環企業集團公司科員

1989.12—1990.04交通銀行大慶分行營業部儲蓄員

1990.04—1990.12交通銀行大慶分行計劃部計劃員、資金員

1990.12—1993.01交通銀行大慶分行龍崗辦事處計劃證券科副科長

1993.01—1994.01交通銀行大慶分行計劃部副經理

1994.01—1995.01交通銀行大慶分行計劃部經理、開發區支行行長

1995.01—2000.01交通銀行大慶分行開發區支行行長

2000.01—2000.05交通銀行大慶分行市場營銷處處長、開發區支行行長

2000.05—2003.06交通銀行大慶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03.06—2008.12大慶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行長(期間:2005.01—2007.07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學習)

2008.12—2009.12大慶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09.12—2010.03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

2010.03—2011.01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2011.01—2015.05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行長

2015.05—2015.07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

2015.07—2016.05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員工

2016.05辭職

佟鐵順簡歷

佟鐵順,男,漢族,1953年12月出生,在職研究生學歷,河北省安平人,198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9月參加工作。

1972年9月至1979年7月,哲里木盟財政局幹部;

1979年7月至1983年7月,哲里木盟税務局税政科幹部、利潤科副科長、人事秘書科科長;

1983年7月至1994年8月,哲里木盟税務局副局長;

1994年8月至1996年6月,哲里木盟税務局局長、黨組成員;

1996年6月至2005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税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5年7月至2012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

2012年5月至2013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

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

2017年8月,退休。

金融領域反腐,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關鍵一環,也是保障黨和國家金融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重要措施。

十九屆中央紀委把金融反腐列為每年的重點工作任務,從二次全會將“審批監管”“金融信貸”等列為反腐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三次全會上明確提出“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到四次全會強調“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充分表明金融反腐對鞏固和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的重要性,釋放出持續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的明確信號。

記者注意到,2020年,金融領域反腐力度不減。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堅定穩妥、紮實有效查辦每一起金融領域腐敗案件,將查處腐敗案件與防範風險、挽回損失結合起來,有效維護金融安全,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

記者梳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審查調查”欄目發現,今年來已有多名金融領域領導幹部接受審查調查,被處分。

接受審查調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文傑接受審查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文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交通銀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長馬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交通銀行河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馬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韓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消息: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韓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國工商銀行公司金融業務部原副總經理王英奎接受審查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工商銀行公司金融業務部原副總經理王英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雪峯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雪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東省東營市監委監察調查。

♦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楊德高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楊德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原中國銀監會山西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安順接受審查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原中國銀監會山西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安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山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政府金融辦)原黨組書記、局長(主任)竟暉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山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政府金融辦)原黨組書記、局長(主任)竟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崔聯會等3人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崔聯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國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繼莊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繼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青海省監委監察調查。

♦原中國銀監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國光大銀行呼和浩特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翎接受審查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消息:中國光大銀行呼和浩特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呼和浩特市監委監察調查。

♦中國工商銀行私人銀行部原黨委委員、 副總經理徐衞東接受審查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重慶市紀委監委消息:中國工商銀行私人銀行部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徐衞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黨紀政務處分

♦農業銀行陝西分行原副行長程錦前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陝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陝西省紀委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行長程錦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錦前違反政治紀律,與多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接受下屬及客户的宴請,長期公車私用;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在接受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執紀違紀,泄露信訪舉報內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插手干預信貸審批、幹部選拔、工作調動、校園招聘等事項,大肆收受禮品、禮金,收受鉅額賄賂;在招標採購、營業網點租賃中為親友謀取利益,以幫助協調信貸審批事項為條件向客户低買高賣房產,長期向多名管理或服務對象借用資金、信用卡,違規從事民間借貸及營利性活動。

程錦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人生觀、價值觀扭曲,肆意踐踏規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程錦前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經陝西省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原黨委委員賈奇珍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監委對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原黨委委員賈奇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賈奇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銷燬有關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券),搞權色交易;違反組織紀律,長期插手轄區金融機構人事工作;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金融機構資金借貸事項;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監管職權及職務便利,在金融機構市場準入、監管評級、工程承攬、職位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賈奇珍身為金融監管部門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權力觀扭曲,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罔顧黨紀國法,背離監管初衷,甘於被“圍獵”,長期默許、縱容有關被監管機構野蠻擴張、違法違規經營,監管嚴重失守;生活腐化墮落,玩物喪志。賈奇珍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保監會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賈奇珍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組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賈奇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內蒙古自治區監委研究決定,將賈奇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劉金明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劉金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金明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券),長期接受銀行機構高管安排的旅遊和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插手干預被監管機構人事工作;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大肆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入股銀行機構謀利。利用職務便利為被監管機構和有關人員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金明身為金融監管部門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背離金融監管初衷,棄守監管職責,與被監管機構“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樂於當“內鬼”,對有關被監管機構野蠻擴張大肆放水,助推金融風險;破壞監管隊伍風氣、監管機構政治生態,造成隊伍管理、業務監管“雙失守”。劉金明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保監會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劉金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將劉金明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中國銀行寧夏分行原總審計師劉富國被開除黨籍、行政開除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紀委監委對中國銀行寧夏分行原總審計師劉富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聯合審查調查。

經查,劉富國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申報家庭房產信息;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借他人名義投資入股相關企業;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多次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多次境外賭博。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夥同他人向融資企業共同索取賄賂,單獨收受他人賄賂,涉嫌受賄犯罪。

劉富國身為中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黨性修養缺失,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涉嫌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嚴重損害黨和國家利益,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銀行有關規定,經中國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劉富國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所涉款物隨案移送。

♦福建銀保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亓新政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江蘇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江蘇省紀委監委對福建銀保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亓新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亓新政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裏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使用“小金庫”款項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故意泄露檢舉材料;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乾股由特定關係人代持,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借用被監管機構人員大額錢款;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調整處室職責分工,攬權濫權;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亓新政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政治意識淡漠、理想信念喪失,為謀取私利濫用監管權力,由金融秩序的維護者淪為破壞者,嚴重損害監管權威性和嚴肅性。亓新政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保監會黨委研究決定,給予亓新政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經江蘇省監委研究決定,將亓新政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孫德順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孫德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德順喪失理想信念,毫無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嚴重違背黨中央關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限制、壓降製造業貸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向貸款客户借用房產,由他人支付應由其本人承擔的費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價值觀極度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經商辦企業,為本人及親友攫取鉅額利益;貪慾極度膨脹,把貸款審批權力作為謀取個人利益的籌碼,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在貸款授信、審批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孫德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系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數額特別巨大的典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孫德順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鬍懷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鬍懷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懷邦理想信念喪失,“四個意識”缺失,背離初心,背棄職責,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不到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錄用等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濫權妄為,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家風不正,家教不嚴,縱容家屬大肆收取財物。

胡懷邦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交織的腐敗典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胡懷邦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青海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巡視員、副局長王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青海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巡視員、副局長王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麗在擔任原西寧市商業銀行行長,青海銀行董事長、行長期間,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背棄職責,政治上不盡責、不擔責,落實省委巡視整改要求敷衍塞責,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無黨性,無信仰,長期搞迷信活動;作風上自行其是,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肆無忌憚聚錢斂財,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發放津貼補貼,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超標準裝修辦公用房;工作上無視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濫權妄為,給國有資產造成鉅額損失;生活上自我放縱,追求個人名利和物質享受,甘於被“圍獵”;經濟上貪慾膨脹,將國有金融企業視為個人的“提款箱”,設立“小金庫”,隨意支取資金歸個人使用,違規將國有資金挪作他用,為他人謀取利益;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便利在貸款發放、工程項目建設、職工招錄等方面,大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嚴重污染破壞了青海銀行的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

王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羣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麗開除黨籍處分;由青海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綜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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