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一水流殤
據《北京晚報》11月11日的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楊嶽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4名反對派議員是否繼續擁有立法會議員職位一事,請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裁決。
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還要從香港國安法的頒佈説起。自香港國安法頒佈並實施之後,香港的局勢出現了一定程度上的動盪,一時之間,暴力橫行,導致香港陷入到困局之中。雖然國安法打擊了眾多亂港分子,但卻對這些反對派議員的處理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林鄭月娥正是考慮到香港特區政府自身權力的侷限性,無法處理這一問題,隨後選擇提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
以楊嶽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4名為代表的反對派議員,他們與亂港分子一樣的可恥。他們曾在香港議會上肆意破壞議會進程,甚至公然與美國政府“拉幫結派”,遊説美國製裁香港。即便多次教導,但他們仍不知悔改,導致香港立法會的工作幾乎處於停止狀態。迫於無奈,香港特區政府請求中央政府的幫助。
林鄭月娥表示。這四名立法會議員拒絕擁護《基本法》,乃至選擇了背叛所有香港人。由於涉及到的法律範圍太大,超出了香港特區政府的能力範圍之內,所以只能請求更高權利機關的幫助。這四名立法會議員,公然破壞香港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應該被制裁。
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正式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的議案》。會議指出,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香港特區政府收到中央反饋的意見之後,隨即公佈了對這四名反對派議員的處理決定。同時,林鄭月娥表示,人大常委會做出了一個很重要的決定。任何挑戰國家權威和法律原則的政府官員都應該在法律責任認定完成之後,即時罷免職務。畢竟,幹一行愛一行。如果身為立法會議員的反對派成員,卻連基本的法律底線都無法堅守,又有什麼能力可以做好本職工作呢?法律是神聖的,是不容挑釁和褻瀆的,既然這些反對派議員不尊重法律,受到法律制裁就是必然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