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這一年檢察工作情況如何?1月10日,全國檢察工作會議進行了通報,據透露,2020年批捕涉疫刑事犯罪7266人、起訴11209人;起訴職務犯罪1.6萬餘人。
新冠肺炎疫情是2020年最大的事件,根據通報,檢察機關從一開始就嚴格把握法律政策,力防、糾正突破法律的“從重”“從嚴”“從快”,批捕涉疫刑事犯罪7266人、起訴11209人。
戰疫初期,對於因隱瞞旅居史等致病毒傳播或傳播風險的案件,有意見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責,最高檢認為不能為了嚴而嚴,提出激活刑法330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低法定刑可為拘役,更好實現“三個效果”相統一。
2020年是掃黑除惡的收官之年,大量案件進入起訴階段,最高檢要求省、市級檢察院統一調用轄區檢察人員辦案,集中力量攻堅。據通報,三年來,共起訴涉黑犯罪6.8萬餘人、涉惡犯罪16萬餘人。
在辦理職務犯罪方面,去年檢察機關起訴職務犯罪1.6萬餘人。最高檢表示,尤其是對涉企案件被索賄、沒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依法不按犯罪處理;對因正常經營活動而涉嫌行賄的,積極配合調查、認罪認罰的,依法從寬處理。
並且,緊密結合掃黑除惡“破網打傘”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嚴肅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立案偵查1400餘人,同比上升63.1%。
新京報記者 王俊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