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水滸唯一惹不起的好漢:人若犯我我必殺之,手段之狠超乎想象

由 頻長志 發佈於 綜合

(説歷史的女人——第972期)論説水滸好漢,評其狠辣角色,往往首推武松李逵,甚至魯智深等輩。但是仔細分辨,武松的狠辣,無非是情緒失控之後的表現,以血濺鴛鴦樓為例,則是被逼到絕路的絕地反擊,目的是為了活命。而李逵的狠辣表現,則更為粗淺表面化,純粹是一個粗魯的匹夫,揮斧子亂砍殺人,實則類同機器和工具。説到底,武松李逵魯智深等好漢,再狠也不過是手之狠。
縱觀水滸108單好漢,絕大多數,都是如此,無非是表現的級別比武松等人降低一些而已,或者説被施耐庵先生着墨少了一些而已。但卻有一個好漢,是個例外,可是卻基本被後來的讀者給忽視掉了。
這個好漢就是綽號為“拼命三郎”的石秀。

原先以為,石秀在水泊梁山,不過是個二流好漢,走的也是步兵路線,乾的工作類似偵察兵,沒什麼特別突出的地方,自然也就沒什麼值得特別關注的地方,可是後來翻看《水滸傳》,猛然發現大謬,原因是石秀真不是一個普通的好漢,反而是108好漢中,最為詭異的一個,因為他是水滸中唯一惹不起的好漢:人若犯我我必殺之,手段之狠超乎想象。
如此之説,絕非空穴來風,且看石秀和潘巧雲之間的較量。
一:石秀和潘巧雲初相逢。
來自金陵的石秀,原本是個生意人,後因生意失敗,血本無歸,流落江湖,只好憑藉一身力氣去打柴為生。在此情況之下,石秀在薊州城遇到了遭欺負的楊雄,決然出手相助,因之成了患難兄弟,並結拜。
既然結拜,關係已經類同親兄弟,進門見嫂子,也是理所當然。不過石秀和潘巧雲的初相逢倒也挺好,石秀的表現是畢恭畢敬,潘巧雲則盡一個嫂子的義務,幫石秀收拾一間屋子讓其住。
如果單看此一節,倒也正常,不過看了後面的,再回看此一節,則發現其中已經暗藏了某些因素。比如石秀略顯過分的畢恭畢敬,必然導致石秀以後在這個家裏的格外小心謹慎,甚至在暗中觀察到潘巧雲有可疑之處的時候,仍然隱忍不發,直到——潘巧雲明目張膽上演“紅杏出牆”。

二:石秀冷眼旁觀潘巧雲“紅杏出牆”。
石秀一共看到潘巧雲三次問題:
第一次,是潘巧雲家裏做法事,報恩寺的僧人海闍黎裴如海第一次出現。裴如海帶來了掛麪、大棗之類的禮品,石秀往裏搬時遇見了潘巧雲,對潘巧雲報告來的僧人。原本是很正常的一個問答話,但潘巧雲卻多此一舉地解釋了很多。這讓內心賊細的石秀,心生疑竇,嗯哼,原來是這麼一回事啊!潛台詞則是,背後似乎大有故事。
第二次,做法事當日,潘巧雲與裴如海一相見,裴如海看潘巧雲的眼神,赤裸裸,賊溜溜,一點也不含蓄,而潘巧雲卻毫不生氣,反笑盈盈回看。
這兩看之間,讓剛生懷疑的石秀,更進一步對懷疑加強了印證:這兩個賊男女,必有故事。

第三次,做法事現場,裴如海和潘巧雲眉目傳情,之後潘巧雲又請裴如海入簾內説話。這拉拉扯扯、嘀嘀咕咕之間,其中的故事已經不再是隱藏的,而是半公開的了。石秀已可斷定:這兩個賊男女之間,不是有故事,而是有醜事了。
儘管此事,作為明眼人石秀,一看就明白七八九十分,但石秀依然冷眼旁觀,沒有第一時間告訴楊雄。其中原因,蓋因石秀的生意人算計心作祟,更有石秀那“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生存法則,總之石秀端的不是心直口快的爽朗漢子,城府之深、心思之重,也隨之凸顯。
三:潘巧雲一條離間計,迫使石秀和楊雄反目。
石秀雖然算計心重,但其畢竟也是條漢子,尤其楊雄待其有恩,總不能忍其總是頭戴綠帽。因此,他在冷眼旁觀了許久之後,可以説潘巧雲“紅杏出牆”在楊雄這個家已經幾乎半公開化之後,石秀找到了楊雄,説出了此事。
其實,這裏也有一個疑點,那就是石秀為何不早説?偏在此時説,大概一是潘巧雲和裴如海越來越大膽,早晚會被發現,畢竟紙是包不住火的,二是石秀怕楊雄早晚發現,而他沒有及時告知,傷了楊雄的心,那麼楊雄也斷不會認他這個兄弟,驅其出門,石秀則又無出路,他大概不想再去打柴為生的。
所以,石秀處處都是本能的算計。
可是這次,石秀的算計,本為自保,卻遭遇了潘巧雲的反殺。
楊雄酒後失言,拋出自己的眼線石秀。
潘巧雲則將計就計,狠狠將了石秀一軍:説非禮自己之人,正是石秀。
楊雄為人實在,哪裏抗的住石秀和潘巧雲都心眼子,果然上當。
翌日,便把石秀趕走了。
睚眥必報的石秀,哪裏能嚥下這口惡氣?此仇不報非好漢!

不過石秀的復仇,可不是李逵舉着斧子瘋狂亂砍人,也不是武松一怒殺盡鴛鴦樓中人,比起李逵和武松的轟轟烈烈,石秀的復仇顯得波瀾不驚,甚至有點平淡,但卻是細思極恐的綿裏藏針。
四:石秀計殺潘巧雲,殺人不見血。
楊雄怒火沖天趕石秀,石秀走得靜悄悄,像一條響尾蛇溜走了,蜷縮在楊雄家附近的小客棧裏,他就幹兩件事:第一件事是冷靜仔細觀察楊雄家後門巷子裏的動靜;第二件事就是看楊雄上夜班的時間。
在此一節中,石秀的表現,不像一個草莽好漢,反而像一個當代偵探或警察,心思縝密,滴水不漏,邏輯清晰,條理分明。
等調查清楚之後,石秀開始出手了。嚴格來説,他一共出了兩次手,不過還是有區別的,區別在於第一次他是親自動手,第二次就變成間接動手了。
第一次親自動手,他在楊雄家後門的巷子裏殺了兩個人:一個是頭陀,一個是和尚。頭陀是和尚裴如海的黃金搭檔,他為裴如海提供暗號,也為裴如海放風,讓裴如海去瘋去放縱。用佛家的話説,真是孽障!
但石秀殺人,更是技高一籌,先勒死頭陀,再刀殺裴如海,然後製造了一個假現場,導致冀州官府給出了這麼一個結果:頭陀殺了和尚,然後畏罪自殺。就此結案。
冀州官府倒是為石秀洗得乾淨!
而石秀的精明,更是令人有點驚心。
第二次動手,其對象就是潘巧雲了。潘巧雲讓他被驅出門,無路可走,那麼他就要讓潘巧雲走投無路。
石秀把裴如海乾掉之後,就去找楊雄。為何?因為這一回,他有證據了。雖然楊雄已經相信了他,知道自己錯怪他了。但石秀卻覺得不夠,他還要讓自己手裏這個證據得到進一步的證實。
倘若這證據證實了,結果無非是讓潘巧雲“紅杏出牆罪名”坐實、讓楊雄的綠帽子戴成摘不掉的緊箍咒而已。至少,作為義兄弟,應該考慮一下楊雄的感受,這猶如傷口撒鹽。

但石秀卻執意去做,還為楊雄策劃。老實的楊雄,竟然照辦。
於是,翠屏山成了石秀的鴛鴦樓。
不過在石秀的鴛鴦樓裏,石秀沒有像武松雙手鮮血,他一個人都沒殺,手上一滴血也沒有沾染,就讓自己的敵視對象潘巧雲和其小丫環迎兒慘死楊雄刀下:石秀鼓動楊雄一刀殺了迎兒,又在潘巧雲求助的時候火上澆油鼓勵、協助楊雄將其殘殺。
看罷石秀所為,不由心生冷意,其報復人的手段之狠辣,真是超過了一般人的想象。

如石秀此類人,近不得,遠不得,親不得,惹不得;除卻“敬而遠之”,實在難有更好之策。
(文/説歷史的女人·不勝寒)
參考資料《水滸傳》《宋江三十六人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