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最近流傳一種教育方式,就是在孩子被欺負時,要教孩子“打回去”,而且要狠狠的打,讓對方感到害怕,下次就不會再被欺負了。
可是,這樣的教育方式真的好嗎?
來自一位媽媽的困惑:
同小區的一個小男孩,跟我女兒年齡差不多,平時在一起玩的機會比較多。最近,我女兒不管拿什麼玩具,小男孩都老去搶。每次搶的時候,我女兒就會打他,或者是抓他的臉。
只要我看到了,我就會上前去制止自己的女兒,而且會大聲呵斥她。有時,我也會打女兒,問她為什麼要抓弟弟的臉。當然,避免不了每次都看到的那麼及時,昨天女兒的玩具再次被搶時,有抓了小男孩的臉,而且臉上有指甲印。
我很自責,同時也很困惑。如果我不打自己的女兒,小男孩的媽媽肯定不樂意,如果我打罵了自己的女兒,又覺得自己的孩子很委屈,明明是自己的玩具被搶,為什麼自己還要受到媽媽的懲罰。
孩子的世界,比成年人的世界更危機
經常聽到成年人説,自己的壓力好大、競爭好激烈,總是羨慕孩子無憂無慮的童年。其實,並不是這樣的,孩子的世界才是真實的叢林法則場。
正如《恰如其分的自尊》一書中所説,矛盾衝突、拉幫結派、極度、排斥、羞辱,這些都是每個小學生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它跟社會競爭和攀比一樣殘酷。這些事情,對一個人自尊的影響,超乎父母們的想象。
孩子看起來只是在搶奪玩具,實際上是智商、體能和自信的衝突。如果只是簡單地以對錯來判定,我認為大多數“做錯”事情的孩子,實際上是做“對”了。如果父母不能正確處理孩子搶奪玩具的行為,會嚴重妨害孩子的高自尊養成。
就像上文中的媽媽,看到孩子抓傷了小男孩,就直接訓斥自己的女兒。女兒不會認為是自己抓傷了別人,而被媽媽訓斥,而是會認為,是媽媽不允許自己保護玩具。
導致的結果就是:
①孩子學會了媽媽的處事方法,遇到自己不滿意的事情,就是打罵和訓斥。
②孩子會模糊自己的物權,甚至以後會將自己心愛的玩具送出去,然後自己又後悔。
③以後再次遭遇被欺負時,弄不清自己是否該反擊。
這三種結果,是一步一步遞進的,因為一個有攻擊性的孩子,往往會面臨更多的攻擊。而曾經無法保護自己玩具的行為,會讓孩子對本該擁有的東西產生懷疑,從而事事低頭。
孩子的玩具被搶,最大的責任在父母
從文章開頭的事件中不難發現,這位媽媽訓斥自己的女兒,只是因為放不下面子,就是為了討好小男孩的媽媽,這種行為本身就會傷害自己孩子的自尊。
如果是我遇到了類似的場景,我會大聲跟對方孩子的媽媽説:“現在的孩子真強勢,不是自己的玩具,也這麼霸道!”然後,就等對方的反應,不用着急去制止自己的孩子,目的是為了讓孩子知道,你在衝鋒陷陣的時候,媽媽永遠在後面做你的保障。
如果對方及時制止了自己孩子的搶奪行為,那整個事件結果就是最好的,如果對方鬧翻臉了,成年人處理起來,可能會更好。因為你越過對方父母,直接教訓對方的孩子,顯然不妥,反過來教訓自己的孩子,也不太合適。
堅持一個原則:玩具絕對不能讓!
很多父母喜歡讓自己的孩子,把玩具讓給對方,這本身就是一種假客氣,顯然不合理。最起碼應該公平一些,比如讓對方拿自己的玩具來做交換,或者讓兩個孩子找到一起玩的方法。我從來不強迫自己的孩子主動讓玩具,因為我很尊重孩子保護自己玩具的意識。
懲罰孩子,要讓他知道自己錯哪兒了
就比如上文中的案例,如果對方家長態度很好,並且馬上過來制止自己的孩子,並且告訴自己的孩子搶別人玩具的行為是錯的,那麼我們也要選擇退讓一步。我會告訴自己的孩子:保護自己的玩具沒有錯,但是你抓傷對方的臉,這種行為就是錯的。以後再遇到類似的麻煩,你可以向媽媽求助。
如果對方家長態度蠻橫,認識不到自家孩子的錯誤,我會當場誇讚自己的女兒:你保護自己玩具的行為很勇敢,媽媽覺得你非常棒。然後,回到家再跟孩子解釋,打傷對方其實是不對的,教孩子學會處理矛盾的方法。
在教訓自己孩子的時候,一定要讓孩子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因為做錯了什麼事,才被媽媽懲罰。
永遠記住一條:一定要遠離“垃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