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新能源車型的社會保有量逐漸提升,在相關配套設施發展還並不太完善的情況下,充電車位被燃油車佔據也讓廣大新能源車主叫苦不迭,本身新能源的諸多用車不便還未徹底解決,鳩佔鵲巢的問題又讓停車困難的局面變得更加雪上加霜。
不過,這一社會現象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逐漸完善,將得到有效遏制,比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網就於今年1月份公佈一則《電動汽車充電站運營管理規範》,並將於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
根據《規範》要求,電動汽車充電站應引導燃油車不得佔用充電專用泊位。其中,在人工輔助充電的電動汽車充電站內,工作人員應對充電站內停車環境進行管理,避免燃油車佔用充電車位影響正常充電活動。而在“無人值守”的自助式充電電動汽車充電站內,則宜採用智能化、充電停車一體化等新技術解決非充電車輛、完成充電車輛佔用充電車位的問題。
監管細則包括:人工充電服務的充電站,巡檢頻率不低於每日一次;自助充電服務的充電站,應根據位置、利用率等對巡檢頻率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巡檢次數不低於三個月一次。
此外,依據廣大新能源車主在用車過程中遇到的實質性問題,《規範》則要求,公共服務領域充電站、單位內部充電站、居住區內部公用充電站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的充電站,宜選擇合適的時間對外開放,並告知入場充電車輛需具備的條件。此外,新能源車主在公共充電站遇到充電跳槍、充電故障以及充電功率過低等問題,新規也提出電動汽車充電站應設施24小時服務電話,並且投訴應實行“限時處理”。其中,能夠當場解決的問題,應立即解決;對在規定時間內能夠解決的問題。
其實,這一問題在全國範圍內早已經得到重視,比如新能源車型市場極為龐大的海南省,早在2019年3月份就發佈了《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在這份《規劃》中就已經明確強調了要不斷完善新能源汽車社會化的便利、經濟使用環境,其中就包括了停車難、充電難等問題,除了小區等路內停車位目前還難以監管之外,對於路外等公共停車位,海南的應對措施已經較為完善,一是設立專用車位指示標誌,對佔用新能源充電車位的燃油車輛進行違法抓拍、處罰;二是推動停車差異化收費、安裝智能車位鎖、提請政府對新能源車輛停車管理立法等措施解決燃油車佔用充電車位問題。
除了海南,上海、深圳、廣西柳州等幾個新能源車保有量較大的城市,也都針對公共充電樁停車位被燃油車佔用的問題給出瞭解決方案,除了罰款、扣分之外,強制拖吊等也都寫入了地方性的規範法規中。
對此,燃油車主也提出過異議,本來正常的停車位就比較緊張,大量新能源車位在空缺時,強制不允許停入豈不是浪費了社會資源,新能源車在不需要充電時就可以佔用充電車位嗎?對此,交警部門也給出了明確答覆,新能源車在不需要充電的時候也是不能佔用新能源車位的,充電專用停車位僅供新能源車充電時使用,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在該車位停放或未充電的新能源汽車在此停放,將一律按照違法停車或違反禁令標誌進行處罰。
根據乘聯會數據顯示,去年國內乘用車市場同比增速為6.8%,其中新能源車同比增長則達到了12.0%,顯然是優於傳統乘用車市場的,而國家對於新能源汽車的支持力度也不可謂不強,免費停車、專屬停車位等等新能源車相關福利也是層出不窮。
大環境來説,節能減排號召深入人心,大力發展清潔能源車型,新能源車型逐漸取代燃油車也是不可逆的趨勢,但畢竟現階段燃油車數量依舊佔據主導地位,那麼,社會停車位資源是否應該讓燃油車讓步也成為了熱點討論問題,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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