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陶亮 融媒體記者 顧小萍)2021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實行為期10年的長期禁捕。《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長江干流江蘇段在禁漁期內禁止垂釣。春節期間,南京江北新區總隊農業大隊每天安排執法人員巡江,對明知故犯、抱有僥倖心理的長江垂釣者及時進行宣傳教育,嚴厲打擊長江捕撈垂釣等違法行為,全力守護長江禁捕防線。
2月19日,執法人員巡查至朱家山河入江口處時,發現兩名男子正在江邊垂釣,旁邊的桶裏魚兒上下撲騰。執法人員依法對二人的垂釣工具進行先行證據登記保存,當場沒收漁獲物。次日,二人來到農業大隊接受調查處理,執法隊員對他們進行了行政處罰與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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