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房屋存他人户籍引發安置困局,法院協調保障老人住有所居

“我這兩年打官司已經精疲力竭、心力交瘁,安置房遲遲得不到落實,但人民法院勇於擔當、心繫羣眾,為我解決了最迫切的問題,幫助我重新燃起了幸福生活的希望!”原告張老漢在電話裏對北京四中院行政庭程娜法官説。不久前,他收到了區政府向其分配定向安置房的通知。

涉案房屋存他人户籍引發安置困局,法院協調保障老人住有所居

原來,張老漢承租的直管公房於2017年被納入排險解危騰退範圍。同年,他與某房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排險解危房屋騰退協議》,協議約定了騰退辦法和補償安置辦法。2018年,張老漢向區政府移交了涉案房屋,同年涉案房屋被拆除。在補償安置階段,區政府向張老漢按時交付了補償金,但由於涉案房屋存在其他人户籍,該户籍人員遲遲未到騰退現場簽字和註銷户籍,導致安置房的發放陷入僵局。

事件發生後,張老漢多方奔走,對與騰退項目相關聯的主體提起多起訴訟案件,但因其他涉案房屋的户籍人員沒有簽字,騰退安置房始終難以實際發放。2021年,原告張老漢向被告區政府提交申請,要求被告區政府對其進行安置,並向四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責令被告區政府履行補償安置職責。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主審法官程娜瞭解到,原告張老漢為騰退案件已經提起多起訴訟案件,但因涉案房屋户籍內其他人員已經出國,遲遲不回國簽字,導致安置房無法發放。

涉案房屋存他人户籍引發安置困局,法院協調保障老人住有所居

法官仔細研究案情、騰退項目情況後,通過和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門取得聯繫,確認涉案房屋户籍內其他人員已變更為外國國籍,因此不符合安置要求,因此被告區政府同意為原告張老漢提供一套一居室定向安置房。

張老漢對於解決方案十分滿意。他接到被告區政府將向其分配定向安置房的通知後,向法院寄來了撤訴申請書。張老漢在撤訴申請書中寫道:“經本案主審法官多次進行協調工作,申請人相關事項已經得到解決。申請人在此對本院主審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謝。特向貴院申請撤訴。”

辦案團隊切實從最困難的羣眾入手,最終通過多方溝通和積極協調,解決了羣眾的住房保障問題。承辦法官程娜表示:“拆遷安置工作與羣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只有設身處地為羣眾着想,開動腦筋實事求是,才能最大限度地爭取到羣眾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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