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江蘇省人社廳曾發佈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2月20日江蘇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通知落實相關事宜。
《通知》要求:
一、從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3元。
二、省財政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9〕19 號)規定對各地給予補助。
三、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加強資金籌集,迅速組織實施,確保2021年3月31日前將政策落實到位。
江蘇省調整後每人每月173元的標準比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高出80元,也意味着江蘇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實現“十連增”,待遇調整後將惠及全省近1100萬城鄉老年參保居民。
來源: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
來源:江蘇城市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