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華社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銘暉決定逮捕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銘暉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王銘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
監製:劉洪 程淼
編輯:張玲琳
校對: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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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銘暉決定逮捕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銘暉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王銘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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