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延長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期限的政策影響下,新能源汽車銷售迎來重大利好。與此同時,新能源汽車的保險需求也會快速增長。
但是,新能源汽車沒有專屬的保險,目前只能按照傳統燃油汽車的保險條款來投保,尤其新能源汽車的車身結構、零部件構成、電池續航里程等與傳統汽車差別較大,導致其中的問題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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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頻繁“被利好”
專屬車險卻始終“沒落地”
由於在生產端和銷售端的政策利好,新能源汽車再度迎來“春天”,已幾可預見。然而,在新能源汽車的使用端,卻還有不少的問題亟待解決。
首當其衝的,也是一直以來大家頗為關心的,新能源汽車專屬車險的問題,卻彷彿如“難產”般,遲遲得不到落地。
近日,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在談及我國車險業務改革時,也專門“再次”提及了新能源汽車,以及新能源車險專屬條款的制定。
除了賠付率,新能源汽車保險在設計中還需要考慮很多因素。據瞭解,由於政府出台價格補貼導致行業在新能源汽車保額確定方面也沒有明確標準。車輛全損時的賠償標準也沒有明確説明,無形中增加了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
此外,一業內人士指出,新能源技術的發展也將影響新能源汽車保險。新能源汽車的電池就如同我們手機的電池一樣,每多使用一次,電池量就衰退一次,隨着時間的推移,電池越來越不耐用,現實中大部分新能源汽車的電池只能使用5年左右的時間。在業內人士看來,隨着新能源技術的發展,電池的耐用性和續航能力增強後,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的價格也將會更加合理。
對於備受市場關注的新能源車險,中國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新能源汽車增速較快,但總體保有量比較小。2019年,全國承保新能源汽車車輛數為347萬輛,僅佔行業總承保汽車輛數的1.4%。
“雖然保險行業對新能源汽車承保、理賠數據積累尚顯不足,但近年來一直持續開展新能源汽車風險研究。在前期開展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當前保險業協會已組織力量成立了新能源汽車保險專屬條款工作組,積極開展條款研發工作。”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新能源車條款已初步徵求過行業和有關專家意見,下一步將繼續修改完善,力爭早日推出新能源汽車保險專屬示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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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車險專屬條款的必要性
就此看來,新能源車險的專屬條款的推出與否,早已成為了車主、主機廠、保險公司,甚至社會各界都十分關注的問題。
首先,因為該條款的缺失,會造成了車主用車生活的困擾。新能源車主究竟該買哪些險種;一旦遇到新能源車型理賠事件,該按照何種標準執行;會否因為車險的不完善,造成車主產生一些原本“不必要”的損失等等。
例如,涉水、自燃、盜搶等險種,對於新能源汽車和普通燃油車的車主來説,其必要程度就不相同。按照業界的總結,涉水和盜搶險對於新能源汽車,並非如燃油車那般有必要購買;
但自燃險則是新能源汽車必不可少的一項險種。特別是近年來不斷髮生的新能源汽車自燃事件,也客觀上印證了這一點。
其次,對於主機廠而言,因為沒有專屬的條款,會造成新能源汽車品牌進行終端銷售時,涉及到車險的計算和售賣,沒有一個統一的執行依據。同時,後續的責任劃分,車主理賠等事宜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主機廠的風險。
對於保險公司而言,最大的困擾也在於計算方式以及後續的實際理賠。從目前全球範圍來看,不光是我國,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新能源汽車都涉及到補貼的問題。
但因為沒有相關的條款約束和指導,同樣都是新能源汽車,不同的保險公司所採取的承保計算方式,竟有着明顯的區別。
之前我們在探店新能源汽車銷售終端時,就發現不同的新能源汽車品牌,因為和不同的保險公司合作,其車險的計費方式就完全不同。 在諮詢了保險行業相關從業人員後,得知 在計算新能源車險時,有一部分的保險公司是按照車輛補貼前的售價進行計算。
包括人民保險、陽光保險、太平保險都是按照補貼前的指導價進行保費計算。而平安保險等公司,則是按照車輛補貼後的開票價格,或是車管所的登記價格,來進行保費計算。
甚至還有一些保險公司在新車首保的首年保費時按開票價,次年卻按照指導價 折損後的車價進行計算。
由此可見,沒有明確的規定,也只能按照各保險公司的自行規定來計算。不但造成了行業的“混亂”和“不規範”,同時也帶給車主一定的困擾。
不要小看這幾萬元的車價差,細算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車價越高,帶來的保費差也越大。
與此同時,在後續理賠過程中,因為沒有專屬條款也會造成許多的爭議。包括燃油車沒有的“三電系統”,在新能源車主看來,目前的車險並不能帶來多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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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重要,為何一直“在路上”?
由於新能源汽車市場體量較小,市場上一直沒有特定的新能源汽車保險,新能源汽車車主在投保時,只能按照燃油車的保險條款進行投保。
但是傳統車險的部分條款與新能源汽車並不匹配。比如,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零部件包括電機、電池、電控三電系統,但現有的保險條款並未涉及這“三大件”。
機動車輛保險的除外責任中有“高温烘烤”“機械電路故障”等,但新能源車不會出現上述問題;現有車險對於充電設施損失、充電時突發事故致第三者受傷等情況也沒有相應的條款,保障並不全面。
同時,部分險種也並不適合新能源汽車。例如,附加險中的涉水險實際上是“發動機特別損失險種”,而新能源汽車只有電機和電池,沒有發動機,此險種的保障功能不發揮作用。
自燃險方面,新能源汽車對於電池的自燃問題做好了保護安全措施,不像燃油版那樣易起火,同時,新能源汽車在質保期內出現自燃應由廠家按照各自三包規定負責處理,所以此險種也無需購買。
新能源汽車賠付率高於燃油汽車
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是,相較於傳統燃油車,新能源車的賠付率更高。新能源的技術壁壘導致其維修資源被汽車生產商、4S店壟斷,其維修的專業性很高,沒有第三方機構可以詢價,維修工時及零部件價格由維修方決定。
新能源汽車與燃油汽車不同,其電池等核心零部件壞了之後,更換頻率更高,而更換一次電池,可能就是一輛汽車一半以上的價格。一些核心零部件壞了之後,考慮可能會引起自燃等的風險,必須由4S店來拆卸,但是,在拆卸過程中,不排除會導致原來損失擴大的可能性。
此外,當前很多登記為家用車身份的新能源車,其中有不少被用來跑網約車。由於使用頻率較高,這些新能源車容易出險,曾有調查數據顯示,新能源汽車出險比例高11.7%。在太平洋保險公佈的一組數據中顯示,在承保的2萬起新能源車出險事故當中,涉及到動力電池損失的有236起,其核心動力損毀率是傳統燃油車發動機損失事故的3倍。